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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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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朋辈心理辅导培训班的通知发表时间:2026-10-21    作者:林君苓    浏览量:12 次    分享到:

协院学〔2026〕32号

  

关于举办朋辈心理辅导培训班的通知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为持续加强学生心理育人骨干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班级心理委员等朋辈心理健康工作队伍的专业素养与朋辈辅导实操能力,筑牢校园心理互助防线,营造温暖包容、互助共进的校园心理育人氛围,决定举办本年度朋辈心理辅导培训班。现将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6级全体班级心理委员、其他年级未经培训的班级心理委员、学院学生心理健康协会成员、各院系心理辅导站成员。

二、培训时间

2026年10月31日

三、培训安排

详见附件1

四、培训目标

(一)提升班级心理委员朋辈心理辅导实务能力,明晰岗位职责要求,掌握开展班级朋辈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方法,更好发挥班级心理互助作用。

(二)引导班级心理委员学习朋辈心理辅导基础理论,熟练掌握心理危机初步识别、基础心理调适等实用技能,协助落实校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现助人自助、共同成长。

五、培训要求

   (一)朋辈心理辅导培训将作为班级心理委员考核标准之一,也是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评优的必备条件之一。参训人员要按时参训,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各院系心理辅导站负责组织参训人员参加培训,落实朋辈心理健康工作研讨会。参训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加培训的,须由辅导员同意并报院系心理辅导站汇总,培训结束前报备学生事务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培训结束后,学生事务部将为符合培训考勤要求的学员统一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二)各院系做好组织管理和考勤检查工作,确保每位参训人员都接受培训。各院系参训人员名单(附件2)电子版请于10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xhxyxljkjyzx@163.com。联系电话:0591-22867263。

(三)培训结束后,各院系要积极引导班级心理委员组织开展心理健康主题班会等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到实处,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也将作为班级心理委员考核标准之一。 

 

附件:1.朋辈心理辅导培训班安排表

2. XX系/院朋辈心理辅导培训班参训名单附件1-2.zip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