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院学〔2026〕18号
关于做好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6届“十佳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表彰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树立学习榜样,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评选协和学院2026届“十佳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协和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拟评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在校期间,在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社会工作、学术科研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重要贡献,能正向引导树立正确成才观、职业观与就业观,具备典型代表性与示范引领作用。
2.已落实就业去向。
三、评选名额与推荐方式
(一)各系(院)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候选人。毕业生人数不足500人的,推荐1名;500人及以上的,推荐2名。
(二)学院组织召开2026届“十佳毕业生”评审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最终评选出10名“十佳毕业生”。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与系(院)推荐(2026年6月4日前)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系(院)提出申请,系(院)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本单位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6届“十佳毕业生”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个人学习生活照3张、个人证件照1张放至文件夹,以“系(院)十佳毕业生候选人”命名,发送至邮箱:302567605@qq.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学生事务部思想教育中心,联系人:朱琳,联系电话:0591-22860580,办公地点:行政楼110。
(二)学院评审与公示(2026年6月8日前)
学院组织“十佳毕业生”评审会对各系(院)推荐候选人进行综合审核,产生学院2026届“十佳毕业生”拟评名单,在全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正式发文表彰,并在毕业典礼上颁发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二)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各单位要以评选为契机,广泛宣传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6届“十佳毕业生”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2.个人事迹格式规范
附件1-2.zip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