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院学〔2025〕33号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闽师协学〔2018〕2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项奖评定
(一)评定学年
2024-2025学年。
(二)评定办法
详见《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闽师协学〔2018〕24号)。
(三)网上申报
1.9月24日-9月27日,符合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cucxg.fjnu.edu.cn/)进行奖学金申请,逾期未申请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2.9月28日17:00前,辅导员、系书记根据奖学金评定条件,对学生奖学金申报情况进行评审,初审名单在系内网络公示5天。
3.9月30日前,学生事务部对各系上报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审核后的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1.各系要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认真组织,不得再设置评定条件,并对评定程序严格把关;要以向每一位学生负责的原则,公正、公开、公平地做好此项工作。
2.各系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项奖申报材料,含:①协和学院2024-2025学年获奖人员情况登记表、②协和学院2024-2025学年奖学金情况统计表、③协和学院2024-2025学年奖学金拟评人员及帐号登记表、④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⑤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习优秀奖学金审批表、⑥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社会工作奖学金审批表、⑦协和学院2024-2025学年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示例)及公示无异议报告等材料,于2025年10月15日前报送学生事务部(材料①-⑦,可通过学工系统导出汇总,材料①-③、⑦除纸质材料外还须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hxsb@fjnu.edu.cn)。有关表格必须用A4纸打印,用黑色签字笔按要求填写,务求字迹工整、数据准确、签印齐全、依序装订成册。
(四)注意事项
1.各系应充分重视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的教育功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完成并告知学生当学年综合素质考评结果,明确奖学金的申报时间及程序。
2.各系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定工作,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若符合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学生数超过评奖比例,则按当学年学生素质综合考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3.学习优秀、社会工作奖学金与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不可兼得。
4.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实行向下递补原则,即同年级同专业的一、二等奖学金名额未评满,可以将未评满的名额增补到次等奖学金名额中,直至评满为止。单项奖学金不实行递补。
5.毕业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金额减半,比例不变。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4-2025学年各项奖学金金额统计表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