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院学〔2025〕27号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全面客观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和素质水平,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现将2024-2025学年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我院2022级、2023级、2024级学生。
二、学年综合考评
(一)考评学年
2024—2025学年
(二)实施办法
详见《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修订)》(闽师协学〔2022〕53号)相关办法及评分细则。
(三)组织和实施
本学年综合考评工作通过院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cucxg.fjnu.edu.cn,以下简称“学工系统”)进行,主要流程为:学生申报—辅导员审核—系审核—学院审核,具体如下:
1.9月10日前,学生登录学工系统申报本学年综合考评奖励分及扣分情况,系统将自动生成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及排名情况。9月16日前,班级评议小组生成班级测评分并审核学生综合测评加减分情况。
2.9月19日前,各系相应成立班级、年级评议小组,负责班级、年级考评工作;辅导员、系书记登录学工系统,对学生综合考评情况进行审核。
3.9月26日前,学生事务部完成对各系综合考评情况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各系须将本次综合考评成绩汇总表(详见附件,通过学工系统打印),纸质版与奖学金材料一并前上报学生事务部备案存档,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hxsb@fjnu.edu.cn,联系人:陈钧。
(四)工作要求
各系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修订)》和《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素质年度综合考评评分细则》文件规定开展考评工作,测评人员、过程、结果要公开透明。
附件:2024-2025学年各系各年级学生综合考评成绩汇总表
附件 2024-2025学年各系各年级学生综合考评成绩汇总表.xls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