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院学〔2025〕19号
关于做好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为树立优秀大学生先进典型,鼓励在校学生坚定信念、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更好地推动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开展,决定评选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在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人数的20%。
三、评选条件及评选程序
详见《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闽师协学〔2018〕27号)。
四、评选方式
本次优秀毕业生申报、审核均通过学院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址:http://cucxg.fjnu.edu.cn/),评选流程及截止时间如下:
(一)5月9日-14日12:00,学生申请,班级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后,在左侧“评优评先”栏下,点击“优秀毕业生评选”进行在线申请,班级进行推荐。
(二)5月21日17:00前,辅导员、各系党总支负责人可以根据《优秀毕业生操作流程》,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在线审核(“评优评先->优秀毕业生评选->辅导员/系审核”模块)。
(三)5月23日前,学生事务部对各院系审核通过并上报的优秀毕业生评定名单复核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
五、注意事项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院系要加强毕业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将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与毕业生的思想教育、毕业鉴定等工作结合起来,在学生中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营造浓厚的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各院系要严格按照评选的条件和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宁缺毋滥。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因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纪律处分的,或不能取得学士学位的,一律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三)各院系在学院审核通过后,导出系统中自动生成的《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拟评名单》(附件1-3,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为便于整理归档,毕业生审批表、附件3须以附件1为序排列)。以上材料纸质版签章齐全后,于5月27日前报送至学生事务部(行政楼110)。电子版以“XX系(院)优秀毕业生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302567605@qq.com。符合评选条件第(二)条第2点的申请者,须在审批表后附上相关证书、证明文件等材料。
(四)凡在推荐评选过程中不按程序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并取消评选资格。各院系推荐候选人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推荐。
(五)在申请和评定过程,有任何疑问的可及时与学生事务部联系,联系人:朱琳,联系电话:22860580。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人数统计表
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拟评名单附件1-3.zip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