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院学〔2025〕14号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闽师协学〔2018〕2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项奖评定
(一)评定学期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
(二)评定办法
详见《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闽师协学〔2018〕24号)。
(三)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4月24日-27日23:00,符合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可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个人申请(网址:https://cucxg.fjnu.edu.cn/),逾期未申请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2.4月30日17:00前,各系根据奖学金评定条件,对学生个人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初审名单在系内网络公示5天。
3.5月12日前,学生事务部对各系上报的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审核后的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材料要求
各系须于2025年5月14日前将以下材料按要求报送学生事务部:①协和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毕业班学生获奖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1)、②协和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毕业班学生奖学金情况统计表(附件2)、③协和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毕业班学生奖学金拟评人员及帐号登记表(附件3)、④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⑤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习优秀奖学金审批表、⑥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社会工作奖学金审批表、⑦协和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毕业班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范例,附件4)及公示无异议报告(材料①-⑦,可通过学工系统导出汇总,材料①-③、⑦除纸质材料外,还须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hxsb@fjnu.edu.cn)。有关表格必须用A4纸打印,用黑色签字笔按要求填写,务求字迹工整、数据准确、签印齐全、依序装订成册。
(五)注意事项
1.各系应充分重视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的教育功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完成并告知学生当学年综合素质考评结果,明确奖学金的申报时间及程序。
2.各系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定工作,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若符合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学生数超过评奖比例,则按当学年学生素质综合考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3.学习优秀、社会工作奖学金与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不可兼得。
4.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实行向下递补原则,即同年级同专业的一、二等奖学金名额未评满,可以将未评满的名额增补到次等奖学金名额中,直至评满为止。单项奖学金不实行递补。
5.毕业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金额减半,比例不变。
附件:1.协和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毕业班学生获奖人员情况登记表
2.协和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毕业班学生奖学金情况统计表
3.协和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毕业班学生奖学金人员及帐号登记表
4.协和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毕业班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示例)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