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院学〔2025〕4号
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全面客观反映2025届毕业班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和素质水平,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现将2025届毕业班学生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学期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
二、组织和实施
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通过院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cucxg.fjnu.edu.cn,以下简称“学工系统”)进行,主要流程为:学生申报—辅导员审核—系审核—院审核,具体如下:
1.3月16日前,学生登录学工系统申报本学年综合考评奖励分及扣分情况并完成学生互评,系统将自动生成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及排名情况。
2.各系审核结束时间:3月20日17:00。各系相应成立班级、年级评议小组,负责班级、年级考评工作;辅导员、系书记登录学工系统,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情况进行审核。
3.3月27日前,学生事务部完成对各系综合素质测评情况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各系须将2025届毕业生综合考评汇总表(详见附件,通过学工系统打印),纸质版届时同毕业班奖学金申报材料一并交至学生事务部备案存档,电子版发送至学生事务部邮箱:xhxsb@fjnu.edu.cn,联系人:陈钧。
四、工作要求
1.各系应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规定》(闽师协学〔2022〕53号)开展考评工作。
2.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测评人员、过程、结果要公开透明。
附件:**系202*级综合考评汇总表综合考评汇总表.xls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