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院学〔2024〕51号
关于开展2024年“寒冬送暖”系列关爱活动的通知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为贯彻执行好国家的资助政策,及时向学生送出温暖与爱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忧解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寒冬送暖”系列关爱行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及流程
(一)孤儿、残疾学生走访慰问。根据孤儿、残疾学生“特别关爱计划”,院系领导走访慰问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学生)、残疾学生,发放特殊困难生活补助。
各院系结合前期对孤儿(含无人抚养学生)、残疾学生的摸排情况,合理制定走访慰问计划,填写《2024-2025学年孤儿、残疾学生走访慰问计划表》(附件1),于春节前夕完成对孤儿、残疾学生的走访慰问。计划表于12月25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hxsb@fjnu.edu.cn。补助金额可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管理办法(修订)》(闽师协学〔2019〕37号)根据实际情况核定。
(二)寒假返乡路费补助。为部分路途较远、返乡路费不足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科学生提供返乡路费补助,按照省外学生400元/人、省内学生2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
1.学生申请。学生于2024年12月20日前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请(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请同学们务必按照操作流程提示申请),具体流程为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经班级评议、各院系审核,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
2.院系审核。2024年12月25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返乡路费补助申请表》(一式一份,学工系统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返乡路费补助发放表》(附件2,一式两份,以院系为单位从学工系统导出,核对卡号后的电子版请发送至学生事务部邮箱:xhxsb@fjnu.edu.cn)。以上纸质签印齐全后报送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108)。
(三)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求职补助。经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脱贫户[继续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脱贫户(人口)]、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或本人残疾,且达到毕业条件的2025届应届毕业生,按2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就业补助金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学生求职、面试等。
1.补助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勤奋,积极向上;
(3)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生活俭朴,无不良消费习惯。
2.学生申请。各院系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2月20日前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申请表》,经班级评议、年级审核、各院系审核并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材料报送学生事务部。
3.院系评定。申请学生所在院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学生的《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申请表》(一式一份,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填写,由院系审核后统一打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发放信息核对表》(一式一份,学院审核后统一导出打印)、院系“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资助人选推荐公示(一式一份),辅导员和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后,于2024年12月2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事务部。
4.学院审核。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审核,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毕业生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
(四)其他特殊困难补助。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导致个人或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同学,根据情况适时给予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根据实际情况核定。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院系联动。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各院系领导、辅导员要深入学生一线走访慰问,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思想状况和受助情况,切实解决学生实际困难。
(二)注意方式方法。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把握学生资助信息的使用权限范围,对部分情况特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采取静默资助方式,确保学生隐私信息不泄露。
(三)强化育人实效。“寒冬送暖”活动是我院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院系要将资助政策落实落细,避免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强化学生励志、感恩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助力学生成长成才。各院系要及时将“寒冬送暖计划”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学生事务部。
附件:1.2024-2025学年孤儿、残疾学生走访慰问计划表
2.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返乡路费补助操作流程附件1-2.zip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