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院学〔2024〕37号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24-2025学年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4年秋季学期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退役士兵,包括退役入学、退役复学学生(在校时间已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除外)。
二、评选办法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纳入国家助学金管理,评选办法参照《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闽师协学〔2022〕52号)。
三、申请条件
1.退役士兵复学后,学生实际在读学期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非在籍在校学生无申请资格。
2.学生延长学年的学期不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申请学年不得超过退役复学后就读学制。
四、资助标准
高等教育普通全日制退役士兵大学生(以下简称退役士兵学生)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经学院认定为“特别困难”的退役士兵学生,可按每生4500元/年标准申请享受一档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档次以外的其他退役士兵学生全部按每生3300元/年标准享受国家助学金。
五、申请流程
学生根据要求申请并填写纸质《2024-2025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提交至所在系(院)。各系(院)审核学生申请资格,并于11月6日将学生纸质版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学生事务部。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陈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8691,邮箱:xhxsb@fjnu.edu.cn。
附件:2024-2025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x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