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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寒冬送暖”系列关爱活动的通知发表时间:2023-12-22    作者:陈钧    浏览量:629 次    分享到:


协院学202353

  

关于开展2023年“寒冬送暖”系列关爱活动的通知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为贯彻执行好国家的资助政策,及时向学生送出温暖与爱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忧解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寒冬送暖系列关爱行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及流程

(一)孤儿学生走访慰问。根据孤儿学生“特别关爱计划”,院系领导走访慰问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学生),发放特殊困难生活补助。

各系(院)结合前期对孤儿(含无人抚养学生)的摸排情况,合理制定走访慰问计划,填写XX系(院)2023-2024学年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学生)走访慰问计划表(附件1),于1月5日前报送学生学生事务部(行政楼10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hxsb@fjnu.edu.cn。各系(院)须于春节前夕完成对孤儿学生走访慰问全覆盖,补助金额可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管理办法(修订)》(闽师协学〔2019〕37号),根据实际情况核定。

(二)寒假返乡路费补助。为部分路途较远、返乡路费不足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科学生提供返乡路费补助,按照省外学生400元/人、省内学生2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1.学生申请。学生于2023年12月29前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请(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请同学们务必按照操作流程提示申请!具体流程为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经班级评议、各系(院)审核,学生事务部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

2.院系审核。202413前,以系(院)为单位,将《返乡路费补助申请表》(一式一份,学工系统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返乡路费补助发放表》(一式两份学工系统导出,核实学生卡号信息),以上两份材料纸质签印齐全后报学生事务部(行政楼108)。另将核实卡号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返乡路费补助发放表》,发送至箱:xhxsb@fjnu.edu.cn。

(三)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求职补助。经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脱贫户[继续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脱贫户(人口)]、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或本人残疾且达到毕业条件2024届应届毕业生,按2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就业补助金,用于补助其求职、面试等。

1.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勤奋,积极向上;

3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生活简朴,无不良消费习惯。

2.学生申请。各系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229日前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申请表》,经班级评议、年级审核、各系(院)审核并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材料报送学生事务部

3.院系评定。申请学生所属系(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统一打印,于2023年1月8日前将《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申请表》(一式一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发放信息核对表》(一式一份)、系(院)“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资助人选推荐公示(一式一份),由辅导员和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送学生事务部。

4.学院审核。由学生事务部组织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批。

(四)其他特殊困难补助。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尤其是近期因甘肃、青海、新疆等地地震灾害造成人员伤害或经济损失,以及寒潮、持续低温等情况导致个人或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同学,根据情况适时给予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根据实际需要核定。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院系联动。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各系(院)领导、辅导员要深入学生一线走访慰问,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思想状况和受助情况,切实解决学生实际困难。

(二)改进方式方法。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把握学生资助信息的使用权限范围,对部分情况特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采取静默资助方式,确保学生隐私信息不泄露。

(三)强化资助育人。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强化学生励志、感恩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助力学生成长成才。各系(院)要及时将“寒冬送暖”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学生事务部。 

   附件:

       1.XX系(院)2023-2024学年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学生)走访慰问计划表

       2.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返乡路费补助操作流程附件.rar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202312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