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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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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3-10-17    作者:林君苓    浏览量:252 次    分享到:

协院学202343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通知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通知》(榕医保中心文〔2023〕4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度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我院全体学生(含休学)全部纳入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

    二、参保时间

    参保时间为20239月1日至20242月29,待遇享受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20241月1日至20242月29日缴费的,从缴费到账次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2023级学生原则上从2024年起开始连续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直至毕业。若2023级学生2023年度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今年首次以大学生的身份参保缴纳2024年的医保费用,20239月至12月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照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缴费规定

    2024年度在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30/人,财政补助标准为740元/人。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补助。

    四、工作要求

在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贫困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减轻在校学生医疗费用,特别是重病学生医疗费用负担具有重要意义。各系(院)要利用集中晚点、主题班会等方式积极动员大学生在学校(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参照2024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指南》(附件1)进行相关政策宣传。尤其要通过多种途径向休、复学学生传达相关信息,让每位学生知晓在校参保待遇,切实提高学生参保意识,充分认识参保的重要性。

五、参保程序

    (一)参保登记

    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或“协和智慧学工”小程序-医保登记,主要流程为:学生医保登记—辅导员审核—系审核—院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1.学生登记。202310月23日至202311月5日,组织学生进行在学校(学籍地)参保和不在学校(学籍地)参保登记。如学生本年度已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系(院)应了解具体原因(联系学生家长确认)并组织学生填写不在学校(学籍地)参保说明(附件2),由系内存档。不在学校(学籍地)参保的学生也需要进入系统进行登记。各年级在参保登记前须维护学生数据,参保期间不做学籍异动;学生参保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其中民族、政治面貌、手机号码等信息的修改,需要学生或辅导员通过系统中学生基本信息模块或学生管理模块进行操作。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辅导员可手动修改缴费金额为“0”。

    2.系级审核。202311月6日至202311月9日,辅导员、系书记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入学生医保管理模块进行审核。

    3.院级审核。202311月10日起,学院审核后将学生参保信息导入“福建医保服务平台”。

    (二)医保缴费

    1.缴费时间。参保学生需于202312月31日前完成医保缴费。去年已在学校参保的学生,今年通过学工系统审核参保后,可直接扫码缴费;今年由户籍地改为在学校(学籍地)参保的学生,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2.缴费形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学生可通过福建税务APP、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福州税务微信公众号、闽政通、e福州、云闪付APP、支付宝等渠道办理缴费。(详见附件1)。

    五、医保电子凭证及社会保障卡申领

    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激活,是线上医保业务的唯一身份凭证,全国通用,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激活办理。凭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可办理医保业务、医保结算、医保移动支付等。

在校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学生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自行前往各大社保卡承办银行办理社保卡申领、补换业务。首次申领或换发第三代社保卡免费。参保人可持社保卡就医,“一站式”刷卡结算。

    六、异地就医管理

异地就医流程:先备案→选定点→持码卡就医。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闽政通和e福州“医保服务”专区等,及所属管理部传真、电话、服务窗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基层服务点申报办理。异地就医类型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

    七、注意事项

(一)大学生在学校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由原福州市定点医疗机构扩大至福建省内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即可享受省内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异地门诊报销。

(二)2023年在福州市以外其他省内户籍地参保的学生,2024年如需在学校(学籍地)以大学生身份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可在“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或“闽政通”APP办理居民暂停参保后(不影响当年度参保地原有医保待遇),厦门生源可通过厦门税务APP申请停保,再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或“协和智慧学工”小程序学校登记参加2024年度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由学院将学生信息导入“福建医保服务平台”后完成后续缴费

   (三)在校大学生原则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若在校大学生为户籍地民政部门、扶贫部门、卫计部门、残联部门的医疗救助对象,因已在户籍地资助参保,不能在学籍地重复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在同一时段内,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不得在不同统筹区重复参加居民医保。重复参加的,不重复享受医保待遇。

    (四)通过学校集体登记参保的学生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费,后续需参保的同学,由本人自行前往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办理。

 

附件:1.2024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指南

2.不在学校(学籍地)参保说明书

附件.rar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202310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