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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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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发表时间:2023-09-22    作者:林君苓    浏览量:5096 次    分享到:

协院学202337

  

关于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3〕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通知》(闽教办法〔2023〕1号)要求,在广大学生中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9月—12月

二、参与对象

全院在校学生

三、活动内容

    (一)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围绕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及其里程碑意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等内容,深入宣传宪法的性质、地位和重要作用,引导学生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的重大论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怀,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二)建立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坚持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不断完善宪法宣传教育机制。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教育内容,通过多种方式探索开展互动式、体验式教学。推进宪法教育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与日常教学、课外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组织开展相关法治文化活动,进一步增强宪法学习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三)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设立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为学生免费提供图文课、录播课、直播课、互动视频课等宪法学习资源。完成学习任务并达到要求的学生将被授予“宪法卫士”标识。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宪法卫士”行动计划,争创“宪法卫士”,力争做到校园全覆盖、学生全覆盖,推动形成全院学生普遍学宪法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活动,包括演讲比赛和素养竞赛两个项目。选拔学生参加第八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现场遴选赛。

(五)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结合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负责同志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并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全国师生共同参与诵读。福建省将设分会场,届时请各单位及时连线,积极参与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条件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引导广大学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坚持正确导向,及时总结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活动期间,可将新闻稿报送至我部,择优将在学院官网、官微、学生事务部网站等平台进行全面动态展示。

(三)强化统筹指导。各单位要科学规划活动方案,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着力改革创新,深入探索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增强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协调沟通,推动形成多方协同推进宪法宣传教育的格局。为推动本次活动顺利开展,截至10月17日12:00前,对《“宪法卫士”2023年行动计划》完成率高于本单位学生人数95%的,学院将给予2000元专项经费支持。

联系人:朱琳、郑航  联系电话:22860580。


附件:“宪法卫士”操作步骤“宪法卫士”操作方式(1).pdf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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