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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3-02-14    作者:陈钧    浏览量:10 次    分享到:

协院学〔20231

各系:

为全面客观反映2023届毕业班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和素质水平,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现将2023届毕业班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评

(一)综合考评学期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二)考评实施办法

详见《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规定》(闽师协学〔202253号)。

(三)综合考评的组织和实施

本学年综合考评工作通过院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cucxg.fjnu.edu.cn,以下简称“学工系统”)进行,主要流程为:学生申报—辅导员审核—系审核—院审核,具体如下:

1. 3月10日前,学生登录学工系统申报本学年综合考评奖励分及扣分情况并完成学生互评,系统将自动生成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及排名情况。

2.各系审核结束时间:3月1717:00。各系相应成立班级、年级评议小组,负责班级、年级考评工作;辅导员、系书记登录学工系统,对学生综合考评情况进行审核。

3.324日前,学生事务部完成对各系综合考评情况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各系须将2023届毕业生综合考评成绩汇总表(附件8,通过学工系统打印),纸质版于20234月20前上报学生事务部备案存档,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hxsb@fjnu.edu.cn,联系人:陈钧。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规定》规定开展考评工作。

2.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测评人员、过程、结果要公开透明。

、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项奖评定

(一)评定学期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二)评定办法

详见《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闽师协学〔201824号)。

(三)网上申报

1.329-331日,符合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登录学工系统进行奖学金申请。

2.44日17:00前,辅导员、系书记根据奖学金评定条件,对学生奖学金申报情况进行评审,初审名单在系内网络公示5天。

3.412日前,学生事务部对各系上报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审核后的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各系2023毕业班学生综合考评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项奖申报材料,含:协和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获奖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1)、协和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情况统计表(附件2)、协和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人员及帐号登记表(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习优秀奖学金审批表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社会工作奖学金审批表协和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毕业班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示例,附件4)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综合考评汇总表(附件5等,2023420前报送学生事务部(材料-,可通过学工系统导出汇总,材料--除纸质材料外还须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hxsb@fjnu.edu.cn)。有关表格必须用A4纸打印,用黑色签字笔按要求填写,务求字迹工整、数据准确、签印齐全、依序装订成册。

(四)注意事项

1.各系应充分重视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的教育功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完成并告知学生当学年综合素质考评结果,明确奖学金的申报时间及程序。

2.各系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定工作,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若符合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学生数超过评奖比例,则按当学年学生素质综合考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3.学习优秀、社会工作奖学金与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不可兼得。

4.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实行向下递补原则,即同年级同专业的一、二等奖学金名额未评满,可以将未评满的名额增补到次等奖学金名额中,直至评满为止。单项奖学金不实行递补。

5.毕业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金额减半,比例不变。

 

附件.zip

附件:1.协和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获奖人员情况登记表

      2.协和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情况统计表

      3.协和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人员及帐号登记表

      4.协和学院2022-2023学年毕业班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示例)

      5.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综合考评汇总表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202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