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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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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2-11-30    作者:林君苓    浏览量:249 次    分享到:


协院学〔202258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闽师协学〔201825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2022学年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先进集体:先进班级
    (二)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   

二、评选条件

详见《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闽师协学〔2018〕25号)。

三、评选比例

先进班级评选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系参评年级班级总数的10%(班级数不足10个的系可推荐1个);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控制在参评年级学生数5%以内,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比例控制在参评年级学生数的1%以内。

四、评选方式

(一)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申报、审核均通过院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cucxg.fjnu.edu.cn,以下简称“学工系统”)操作,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行登录系统进行申请,并查看结果。

(二)评选截止时间

1.学生申请结束时间:202212723:59

2.系审核结束时间:2022121317:00

(三)注意事项

1.学生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后,在左侧“评优评先”栏下,点击“先进个人”(学生个人申请)或“先进班级”(班级负责人申请)链接,即可根据条件申请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

2.辅导员可以根据《先进个人评定操作流程》和《先进班级评定操作流程》,点击“评优评先->先进班级/先进个人->辅导员审核”模块,点击“审核”按钮,对学生和班级的申请表进行在线审核。

3.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可点击“评优评先->先进班级/先进个人->系审核”模块,对辅导员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和班级名单进行在线审核。

4.保持两个学期以上的“免监考班级”的奖励及对违规的“免

监考班级”的处罚措施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免监考班级”管理办法》(协院教〔2018〕8号)有关规定执行。

5.在申请和评定过程,对系统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均可与学生事务部朱琳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2868691。

五、表彰奖励

1.先进班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全院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2.以喜报的形式告知获奖学生家长。

3.通过院报、校园网等形式,对先进班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事迹进行宣传,树立先进典型。

六、评选要求

1.评选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评选过程中,各系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2.各系应按要求,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院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申报、审核、推荐,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导出系统中自动生成的《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先进班集体审批表》《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先进班级事迹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情况汇总表2021-2022学年先进个人基本情况表2021-2022学年评优情况统计表》《2021-2022学年***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单》《2021-2022学年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详见附件1-5)。以上材料纸质版须签章齐全后,于2022年12月23日前报送至学生事务部(行政楼108室)。电子版请发送至学生事务部邮箱:xhxsb@fjnu.edu.cn,并注明“***系/院2021-2022学年学生评优评先材料”。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情况汇总表

2.2021-2022学年先进个人基本情况表

3.2021-2022学年评优情况统计表

          4.2021-2022学年***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5.2021-2022学年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zip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202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