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院学〔2022〕8号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根据校女教职工委员会的通知,为做好我院2021-2022学年 “春晖助学”资助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在读特别困难女生。
二、各系资助名额:
系 别 | 名额(人) |
国际商学系 | 2 |
经济与法学系 | 2 |
文化产业系 | 3 |
外语系(含国际教育学院) | 2 |
管理学系 | 2 |
信息技术系 | 1 |
合计:12人 |
注:名额根据各系登记在册特别困难女生人数分配
三、资助金额:每名学生资助金额为2000元。
四、评选条件
(一)遵纪守法,思想道德品质优良,未受过处分;
(二)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上学期专业学习成绩位居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考试无挂科或不及格科目;
(三)生活节俭,无不合理消费行为或奢侈浪费行为;
(四)承诺本学年参加公益活动时间不少于10小时。
五、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女教职工委员会“春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二)各系根据名额和要求,对申请学生进行评选,确定本系推荐名单,在本系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女教职工委员会“春晖”助学金信息汇总表》(附件2)。
(三)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上报。
六、申报时间及要求
各系须于2021年4月20日前将《福建师范大学女教职工委员会“春晖”助学金申请表》、《福建师范大学女教职工委员会“春晖”助学金信息汇总表》(附件1、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hxsb@fjnu.edu.cn。纸质材料送交至学生事务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108)。
七、注意事项
(一)各系要切实深入学生,全面、准确掌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女学生的详细情况,对学生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对待,通过多种渠道,切实加强对因疫情加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和帮助。
(二)要统筹安排,对已获得大额资助或多次获得资助的学生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做到不重复资助,确保资助真正落实在表现好、最需要、最困难的学生身上。
(三)要教育引导学生科学使用、合理安排助学款项,勤俭节约。注意从生活上、从思想上、心理上和学习上引导、关心困难学生,教育她们正确看待求学过程的困难,引导她们自立自强努力克服困难,顺利完成学业,把自己培养成为对社会有用之才。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女教职工委员会“春晖”助学金申请表
2.福建师范大学女教职工委员会“春晖”助学金信息汇总表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