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院学〔2021〕45号
关于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21年工作安排、全国普法办《2021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教育部2021年工作要点部署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通知》要求,在广大学生中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0月——11月
二、参与对象
全院在校学生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单位要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生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将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引导广大师生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二)将学讲宪法活动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紧密结合。聚焦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主题,重点宣传“四史”中的法治人物、法治故事和法治案例,引导学生在学史中“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三)深入开展学生宪法法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和法治社会建设等相关决策部署,根据全国普法办和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工作要求,坚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密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着力提升学生宪法法治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宪法法治教育内容,不断完善学习宣传机制和活动方式,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各单位可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文化活动,通过歌曲、舞蹈、情景剧等多种方式弘扬宪法精神,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认真做好国家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等相关法治教育宣传,组织开展教育法等教育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宣传解读。
(四)组织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鼓励各单位将行动计划与学生日常学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外活动、志愿服务等统筹安排。请积极发动广大学生参与其中,争做“宪法小卫士”,力争做到校园全覆盖,学生全覆盖,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学生网络学习将持续到2021年12月。(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www.qspfw.moe.gov.cn)
四、活动要求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条件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引导广大学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坚持正确导向,及时总结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活动期间,可将新闻稿报送至我部,择优将在学院官网、官微、学生事务部网站等平台进行全面动态展示。
(三)强化统筹指导。各单位要科学规划活动方案,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着力改革创新,深入探索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增强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协调沟通,推动形成多方协同推进宪法宣传教育的格局。为推动本次活动顺利开展,截至11月17日,对《“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完成率高于本单位学生人数90%的,学院将给予2000元专项经费支持。
联系人:朱琳,联系电话:0591-22867263。
附件:宪法小卫士操作步骤宪法小卫士操作步骤.docx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