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院学〔2021〕23号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根据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优化大学生医保经办管理等问题的通知》(榕医保中心文〔2021〕1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大学生医保工作,优化医保经办管理服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动大学生申领社保卡。各系应积极推广社会保障卡的报销使用,组织学生在线办理社会保障卡。根据医保中心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医保中心停止通过邮政上门收取医疗费手工报销件的服务。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应携带社保卡即时刷卡结算。各系要及时告知学生政策变化,做好政策宣传,参保学生可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方便就医持卡结算医疗费。若参保学生未使用社保卡就诊,需手工结算医疗费用的,由申请人就近向福州市任一医保经办窗口申报(详见附件)。
参保学生办理社会保障卡流程:通过“众行海峡”APP注册,点击首页社保卡申请-首发卡申请,“申请类型”选择“个人申请”“领卡网点”选择就近的网点。学生申请成功约15个工作日左右,可在“我的进度”查询制卡进度,制卡完成后可携带身份证自行前往网点领卡。
二、有序停止大学生重复参保。根据医保中心规定,若学生在户籍地和学籍地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学籍地的参保关系。在2021年5月底前,各系要及时告知学生通过闽政通、“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等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停止重复的参保关系,只保留一个可享受待遇的参保关系。如需退费的,请咨询重复地办理退款业务。
请各系主动及时告知学生优化大学生医保经办管理相关事项,务必做到人人皆知,为参保学生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温馨的医保经办服务。
附件: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分布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