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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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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0-09-17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量:0 次    分享到: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切实做好我校2020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有关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工作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9月20日新生报到当天,学院继续在河东、河西校区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资助政策咨询点”。现场将提供国家、学院奖助学金申请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等咨询服务,并开展资助政策、兼职防诈骗知识、金融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

二、特困新生关爱礼包颁发

新生入学报到当天,继续实施特困新生关爱计划,即给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定制七个“一”“新生关爱礼包”:即一份防疫助学爱心包、一本励志书籍、一份500元现金生活补助等。各系原则上推荐3-5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代表,于9月20日13:00之前填写《“新生关爱礼包”颁发仪式学生代表人选名单》(附件1),电子版报送学生事务部陈钧老师;并在15:00由各系新生辅导员助理将学生代表带至第六会议室参加2020级新生“关爱礼包”颁发仪式。

三、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认工作

新学期伊始,各地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将陆续开展确认和放款工作,为尽快完成我院生源地助学贷款确认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贷款,现就做好2020-2021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确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

1.确认对象:2020级新生(含专升本)

2.确认类型:新生首贷

3.确认材料: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受理证明》(详见附件2)

4.其他问题: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要求高校在暑期进行老生首贷及续贷确认工作,由于高校暑期并未收到全部学生的贷款确认信息,有部分老生首贷尚未确认(可让学生本人登陆个人贷款账号查询确认贷款进度),并及时上网提交材料。

(二)中国邮储银行(华安保险)

1.确认对象:新生

2.确认类型:首贷

3.确认材料中国邮储银行《贷款受理证明》(详见附件3),需由本人签署姓名和日期,并于页面右上角空白处注明系别、专业、学号、当年学费与住宿费合计、联系方式。

(三)国家开发银行

1.确认对象:新生、老生

2.确认类型:首贷、续贷

3.确认材料:j《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受理证明》(详见附件4),请在右上角空白处注明系别、专业、学号、当年学费与住宿费合计、联系方式。并将纸张沿虚线撕开,上联交给学校,下联由学生自行保存。k以年级为单位填写《2020-2021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确认信息汇总表(国家开发银行)》(附件5),录入国家开发银行回执验证码等信息,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hxsb@fjnu.edu.cn。纸质《受理证明》或《汇总表》电子版提交其一即可。

(四)省外其他银行

省外其他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如有需要学院确认的,请辅导员先进行初审,让学生填好个人信息,经各系审核后提交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

(五)确认材料提交时间

以上确认材料,请各系按银行类型将材料进行分类归集(每家银行确认材料分开夹放),并以系为单位于2020年9月25日(周五)之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行政楼一楼108),联系人:陈钧。

(六)其他事项

1.持有非贷款确认材料的处理方式

贷款学生如持有“电汇凭证”“业务凭证”“来账凭证”等材料的,请学生妥善保管。该凭证是贷款资金往来重要证明材料,无需上交。

2.无贷款确认材料的处理方式

(1)福建省农信社(农商银行)生源地贷款新生首贷必须提供指定确认材料,即《生源地信用贷款受理证明》。若学生手中缺此材料,可自行登陆进入贷款系统打印。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生源地贷款高校确认必须提供指定确认材料,若学生手中缺此材料,请自行联系华安保险(客服电话:95556)索取或登陆贷款系统打印。

(3)非以上类型银行的贷款学生,没有确认材料,又需要高校进行纸质确认的,请填写《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详见附件4),经系签字盖章后,交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处理。

3.放款时间

因各家银行的放款时间不一致,同学需根据申请贷款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放款时间,具体以贷款银行时间为准。

4.退学费的处理途径

部分贷款同学,因学费卡存入足额现金已全额缴交学费,造成多交学费情况,如需退款,须贷款到账后,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及贷款材料至财务管理中心(院行政楼413)办理退款事宜。

5.学校账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账号:40525836100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市仓山支行

联系方式:0591-22868691

联系人:陈老师

(七)如有贷款学生退、休学、取消办理贷款等情况,请辅导员务必及时汇总上报。

四、统筹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将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请同学们注意拍照留存认定需要的相关证明原件(如父母或本人住院花费的发票、建档立卡扶贫手册、低保证明、孤儿、残疾证、优抚对象证明等),以便之后在“福建助学”APP端辅助证明家庭经济状况。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束后,各系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认定、分类资助、动态管理”的资助原则,合理安排资助项目。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经济压力。同时,对烈士和优抚对象子女、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要更多地给予特殊的关心和帮助。

各系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摸底和关心帮扶,及时反馈学生状态,尤其是因疫情或洪涝灾害导致家庭经济突遇困难的学生,及时申请特殊困难补助。

五、加强资助育人工作

各系在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过程中,组建由受助学生组成的、具有学院特色的爱心服务队,定期开展或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并在志愿汇记录学生公益活动时数,帮助受助学生完成公益活动时数承诺。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各系要注重物质帮助与精神扶持、能力培养相结合,充分利用资助项目实施等时机,鼓励学生参加公益活动,培养学生责任意识,努力做到在物质上帮助学生,精神上培养学生,能力上锻炼学生,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成才。


   附件.zip

    附件:1.“新生关爱礼包”颁发仪式学生代表人选名单

2.福建农信社(农商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受理证明》样本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贷款受理证明》样本

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受理证明》样本

5.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确认信息汇总表(国家开发银行)

6.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