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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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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0-06-04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量:29 次    分享到: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为促进我院湖北籍应届毕业生更好就业创业,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高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闽教学〔2020〕27号)和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标准

发放对象:2020届湖北籍(生源地或现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毕业生。

发放标准:根据省人社厅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内院校生源地为湖北的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96号)精神,在省内院校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每人发放2000元求职创业补贴的基础上,每人追加发放补贴1000元。已享受我省原有就业资助政策的湖北籍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可以再申领本专项补贴提高部分(即1000元)。

二、申请流程

(一)本人申请。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原则,学生自愿提交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户籍页)。

(二)各系评审。各系根据学生申请、证明材料及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名单(附件4)进行评审、审核。

(二)学院审核。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审核,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毕业生予以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

(三)资金拨付。学院审批通过后,学生事务部公布名单并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汇入学生本人中行账户。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0届湖北籍生源地/现户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二)各系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以系为单位报送《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0届湖北籍生源地/现户籍毕业生求职就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三)请各系于6月10日前,完成宣传和初审工作,并提交申请表(附件1)院系汇总表(附件2)至学生事务部。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细致的宣传工作。各系要及时通过校园网、电话、短信、微信等通知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见附件3),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享尽享,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

(二)做好补贴落实工作。各院系要加快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加快资金拨付,及早将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至申请人。


       附件.zip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0届湖北籍生源地/现户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0届湖北籍生源地/现户籍毕业生求职就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3.2020届湖北生源地、现户籍毕业生名单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