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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0-05-21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量:78 次    分享到:


协院学〔2020〕20号

关于做好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为树立优秀大学生先进典型,鼓励在校学生坚定信念、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更好地推动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开展,决定评选我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在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人数的20%

三、评选条件及评选程序

详见《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闽师协学〔2018〕27号)。

四、评选方式

本次优秀毕业生申报、审核均通过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址:http://cucxg.fjnu.edu.cn/),评选流程及截止时间如下:

1.5月22日-23日23:59,学生申请,班级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后,在左侧“评优评先”栏下,点击“优秀毕业生评选”进行在线申请,班级进行推荐

2.5月24日17:00前。辅导员可以根据《优秀毕业生操作流程》,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在线初审(“评优评先->优秀毕业生评选->辅导员审核”模块)。

3.5月25日17:00前。各系党总支负责人对本系优秀毕业生进行在线审核(“评优评先->优秀毕业生评选->系审核优秀毕业生”模块)。

4.5月26日前,学生事务部对各系审核通过并上报的优秀毕业生评定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

五、注意事项

1.评选优秀毕业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系要加强毕业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将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与毕业生的思想教育、毕业鉴定等工作结合起来,在学生中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营造浓厚的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2.各系要严格按照评选的条件和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宁缺毋滥。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因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纪律处分的,或不能取得学士学位的,一律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3.各系在学院审核通过后,导出系统中自动生成的《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拟评名单》、《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0年优秀毕业生统计表》、《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0年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4,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为便于整理归档,附件1、附件4须以附件2为序排列)。以上材料纸质版须签章齐全后,于6月1日前报送至学生事务部(行政楼108)。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xhxsb@fjnu.edu.cn,邮件名称:XX系优秀毕业生材料。符合评选条件第2点的申请者,须在审批表后附上相关证书、证明文件等材料。

4.在申请和评定过程,对系统有任何疑问的均可与学生事务部陈钧老师联系。

附件.zip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0年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0年优秀毕业生统计表

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拟评名单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