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院学〔2019〕38号
关于遴选《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兼课教师的通知
各单位:
为健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普及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对标《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选拔《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兼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人数
(一)范围:学院在职教职工。
(二)人数:10人。
二、选拔条件及要求
(一)具备一定的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理论素养,优先选用已通过国家心理咨询师认证培训以及参加过学院组织或个人报名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培训的教师。
(二)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能遵守教学规范,有较好的教学技巧与技能。
(三)能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开展相关课程教学工作,积极参加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能主动学习,及时了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最新知识与相关政策法规,主动深入学生,指导各系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者于2019年7月8日前将《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兼课教师报名表》纸质版(见附件)交至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创业园D楼302),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57073367@qq.com。
(二)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参选人选。
(三)在获得参选资格基础上进行面试、试讲,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课程兼课教师名单。
(四)参选者需准备45分钟的试讲内容及标准课时教案或PPT。
(五)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福利待遇
(一)学院将针对兼课教师进行集中辅导;
(二)课程安排、工作量、课酬计算标准按学院现有规定执行;
(三)优先选拔兼课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真真,联系电话:0591-22867263。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兼课教师报名表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教师报名表.docx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学生事务部 教务部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人力资源部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