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院学〔2018〕31号
关于做好我院2018-2019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
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新学期伊始,各地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将陆续开展确认和放款工作,为尽快完成我院生源地助学贷款确认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贷款,现就做好2018-2019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确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贷款银行的确认要求
(一)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
1.确认对象:2018级新生(含专升本)
2.确认类型:新生首贷
3.确认材料: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受理证明》(详见附件1)
4.其他问题: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要求高校在暑期进行老生首贷及续贷确认工作,由于高校暑期并未收到全部学生的贷款确认信息,有部分老生首贷尚未确认(可让学生本人登陆个人贷款账号查询确认贷款进度),并及时上网提交材料。
(二)中国邮储银行(华安保险)
1.确认对象:新生、老生
2.确认类型:首贷、续贷
3.确认材料:中国邮储银行《贷款受理证明》(详见附件2),需由本人签署姓名和日期,并于页面右上角空白处注明系别、专业、学号、当年学费与住宿费合计、联系方式。
(三)国家开发银行
1.确认对象:新生、老生
2.确认类型:首贷、续贷
3.确认材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受理证明》(详见附件3),请在右上角空白处注明系别、专业、学号、当年学费与住宿费合计、联系方式。并将纸张沿虚线撕开,上联交给学校,下联由学生自行保存。
(四)省外其他银行
省外其他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如有需要学院确认的,请辅导员先进行初审,让学生填好个人信息,经各系审核后提交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
二、确认材料提交时间
以上确认材料,请各系按银行类型将材料进行分类归集(每家银行确认材料分开夹放),并以系为单位于2018年9月25日(周二)之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行政楼一楼108),联系人:陈钧。
三、其他问题
(一)持有非贷款确认材料的处理方式
贷款学生如持有“电汇凭证”、“业务凭证”、“来账凭证”等材料的,请学生妥善保管。该凭证是贷款资金往来重要证明材料,无需上交。
(二)无贷款确认材料的处理方式
1.福建省农信社(农商银行)生源地贷款新生首贷必须提供指定确认材料,即《生源地信用贷款受理证明》。若学生手中缺此材料,可自行登陆进入贷款系统打印。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生源地贷款高校确认必须提供指定确认材料,若学生手中缺此材料,请自行联系华安保险(客服电话:95556)索取或登陆贷款系统打印。
3.省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确认必须提供指定确认材料,因为系统需通过此材料左下角的“回执校验码”进行高校确认。若学生手中缺此材料,请自行联系贷款银行索取。
4.非以上类型银行的贷款学生,没有确认材料,又需要高校进行纸质确认的,请填写《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详见附件4),经系签字盖章后,交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处理。
(三)放款时间
因各家银行的放款时间不一致,同学需根据申请贷款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放款时间,具体以贷款银行时间为准。
(四)退学费的处理途径
部分贷款同学,因学费卡存入足额现金已全额缴交学费,造成多交学费情况,如需退款,须贷款到账后,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及贷款材料至财务管理中心(院行政楼413)办理退款事宜。
(五)学校账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账号:40525836100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市仓山支行
联系方式:0591-22868691
联系人:陈老师
(六)如有贷款学生退、休学、取消办理贷款等情况,请辅导员务必及时汇总上报。
附件:1.福建农信社(农商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受理证明》样本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贷款受理证明》样本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受理证明》样本
4.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事务部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