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人力资源的法规、政策。

(二)做好学院人力资源规划,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人力资源有关规章制度

(三)开展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效益。

(四)根据学院人事需求,拟定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开发、建立多元化的招聘渠道;根据学院人才战略开展人才引进。

(五)负责教职工入职及人事调配工作(含入职手续办理、调进、调出、转岗、退休辞职等)。

(六)负责教职工聘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力资源的开发工作,组织做好教职工入职培训、岗前培训、进修、访学、学历学位提升、专业培训等工作。

)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及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晋升等相关工作。

(九)负责教职工考勤与效能管理,做好教职员工的请销假审手续。

)负责制定和实施考核方案,组织做好教职员工考核工作(含试用期转正、合同续签、年度考核等)

十一)负责教职工薪酬管理工作,完善薪酬合理分配体系,核发工资、津贴、补贴等。

十二)负责教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教职工奖惩工作。组织开展学院综合性评优评先活动,做好各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委、专家等申报推荐工作,收集学院教职工各类荣誉信息。

(十)负责人事代理、派遣等有关手续办理及教职工人事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工作。

(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十六)做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教职工在职、收入等人事证明开具,填报各类人事统计报表,提供有关人事数据。

(十八)对接学校有关人事工作。

(十九)落实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统筹学院教师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教师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加强教师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引领,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二)制定并推进实施学院师德师风建设规划,指导、检查及评估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督促二级单位将师德考核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

(三)负责开展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把政治标准和师德表现贯彻到教师入职、评聘、培养、考核、晋升等师资队伍建设发展的全过程中,突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素养的考察,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度。

(四)定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状况调研,做好引进人才包括海外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工作。组织开展师德典型评选、宣传等活动,强化榜样引领作用,激励和约束教师潜心育人、用心教学。组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培训等活动,增强教师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

(五)健全教师培训运行机制,丰富拓展培训方式与内容,协同开展教师交流培训活动;协同开展教师社会实践活动,引导教师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六)组织开展教师评优评奖活动,负责做好各级各类教师相关奖励及荣誉称号的推荐、评选、表彰以及师德失范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七)牵头组织做好有关师德师风及思政政治教育各类迎评迎检工作。

(八)协同其他部门提升教师德育意识和“课程思政”能力,充分挖掘各类课程的思政教育资源,推动构建全员、全课程的大思政教育体系。

(九)落实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Copyright @ 2008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 邮编:350117   联系电话:0591-22868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