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举报的范围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教师工作部受理群众或单位对学校教职工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行为的举报。
二、举报须知
1.对师德失范行为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师德失范行为的事实以及客观的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并对举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和歪曲事实、做假证、诬告陷害他人。
2.举报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
3.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提出与有关政策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相抵触的要求。
4.以匿名方式举报的,需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者线索明确,否则不予受理。举报人需告知可反馈的联系方式。
三、举报方式
举报地址:福州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68号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行政楼411室;
邮政编码:350117;
举报电话: 0591-2286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