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院人〔2014〕5号
关于做好2014年福建省优秀教师和
教育工作者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4年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闽人社文〔2014〕113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福建省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人〔2014〕2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人选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
各单位最多推荐一名人选(可推荐本单位也可推荐学院其他单位),原则上推荐省优秀教师人选。
二、推荐程序和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闽人社文〔2014〕113号和闽教办人〔2014〕20号文规定的评选范围和条件、推荐办法和要求,认真开展推荐工作。拟推荐人选应在本单位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产生,报送人力资源部。
三、推荐材料
为确保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于2014年6月9日前将推荐报告纸质版(应包括推荐工作程序、推荐结果等)报送人力资源部。
工作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联系人:卢继团,联系电话:0591-22868619,QQ:970332703。
附件:1、《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4年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2、《关于做好2014年福建省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人力资源部
二○一四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