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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院各级各类新媒体2021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协和新闻网 撰稿: 摄影: 美编: 责编: 发布时间:2022-05-27

20221

 

关于做好院各级各类新媒体2021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维护健康和谐有序的校园网络环境,学院实行新媒体登记备案制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校园新媒体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新媒体年度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以学院、学院各单位或学生组织名义注册的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账号中含有“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协和“cuc”学院学院部系名称或简称的由院内各部门或学生组织注册或者运营管理的),均在此范围。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媒体平台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认真做好落实,切实做到宣传到位、统计全面、信息准确。

2.各单位请参照《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单位的新媒体管理办法,并对本单位的新媒体账号进行审核,相关审核材料留底备查。按时间登记备案及年检不合格的微信、微博,注销账号或修改账号信息处理

3.202237日前,各单位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媒体2021年度审核表(微信)》(一式3份,见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媒体2021年度审核表(微博)》(一式3份,见附件2)若有开通本单位抖音、视频号等官方平台,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校园新媒体备案登记表》一式3份,见附件3份材料加盖主管单位公章后,纸质版报送学院行政401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330906312@qq.com。联系人:刘宝飞,联系电话:0591-22868535。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媒体2021年度审核表(微信)》.docx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媒体2021年度审核表(微博)》.docx

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校园新媒体备案登记表》.doc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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