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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和艺文】何为职业,何为偶像

来源:新闻宣传中心 撰稿:经济与法学系2017级金融学 陈珑佳 摄影: 美编: 责编: 发布时间:2018-06-22

前段时间,一档名为《偶像练习生》的综艺节目风靡大众。最开始我是不屑的,毕竟对我来说,相比唱歌跳舞,我更喜欢刷剧看碟,更不要说那并不符合我审美的照片——或妖里娘气或作天作地。当时的我大概做梦也没想到,我们宿舍也会不小心中招。

那时候《偶像练习生》其实已经完结了,但也不知从谁开始,报着什么目的,反正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是三两个人围着一台电脑,跟所有花痴少女一样,大叫着“好帅!好帅!”。而我,自然也是其中之一。买海报、买周边、天天如同变态痴汉一般的念叨着他的名字。这些,居然发生在我的身上!他们就像一抹流星,除了心里留下了道痕迹外,其他什么也不剩。简单来说,在宿舍的热度期只有两天,收获大概就是下次看到他或他们的时候,再尖叫两声也说不定?

其实认真想来,那些男团女团的“偶像”们,不过是跟我们一般大的年纪,不同的是,他们不仅会唱歌跳舞还会赚钱养家。在我看来,这是相当厉害的成就了。可为什么我对他们这个群体的印象实在说不上好呢?

我想,大概是因为他们对自己职业的不定性吧。认真说来,“偶像”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职业呢?他们有的可以出唱片,但并不算歌手;他们有的可以演电视剧,但并不算演员。他们看似全能,但出名却不是因为他们的作品,而是因为他们的颜值,更多的是他们粉丝恐怖的战斗力。他们很努力,这点我承认。但我对这个群体的印象仍然说不上好,尽管我也花痴我也尖叫。要说理由,大概是出于对脑残粉的厌烦。拿影视剧来说,有些人气高的偶像,常常会出演一些电视剧。但他所在的团队主打是歌舞,演技尬的情有可原,消费群体大多是他的粉丝,这本无可指责。但当市场上所有的电视剧都是这些尬演,还有一群无脑粉万般吹捧,甚至不允许别人批判和指责,这是不是显得太过分了些?更可怕的是,还有些电视剧的奖项会颁给这些半路出家的“演员”,这对那些真正的演员来说又何尝公平吗?

除此之外,令人感到不适的就是偶像的消费性。这个消费性是三方的。不单指粉丝为偶像的购买消费,还有经济公司和偶像本身对这个群体的消费。不提经济公司众所周知的血蛭本性,也不说部分偶像把自身职业当成一种捞钱踏板。就说粉丝自己。粉丝愿意为了喜欢的“人设”购买代言产品,那如果人设坍塌呢?清纯外表,蛇蝎心肠,这是狗仔最爱的话题。他不是演员或歌手,如果没有足够的实力出作品,就不存在升值甚至保值的空间,它的风靡凭借的只是消费者一时的感性。换句话来说,如果把追偶像当成一种投资,这是一场巨大的“豪赌”。而最后“成功者”的收益只是证明你当年花的钱没白花错人。

但话又说回来,何为“成功的偶像”呢?演员的最高头衔有影帝影后,有奥斯卡小金人。公认优秀“榜样”的有张国荣、周迅等,歌手的巅峰有格莱美奖,我也能举出周杰伦、陈奕迅。那么偶像呢?有偶像奖这种奖吗?大多数偶像作品获得的都是音乐奖或影片奖,这个奖或许属于他们个人,但不属于偶像这个职业。试问,标准且优秀的偶像定义又应该是什么?

其实我并非排斥或拒绝偶像这个群体,但我认为既然被称为偶像,就要拥有自己的明确定位与“保值”手段,这需要一个标准。就像演员要求演技高,歌手要求歌曲好一样,什么样的程度是一个好的偶像?什么样的存在是值得人赞赏的?说白了,不过是职业道德这四个字罢了。但目前为主,至少在中国,偶像只能称之为群体,还不能称之为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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