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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9-10周(2026年10月26日—11月8日)开展中期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主要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院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各教学单位应对本单位所有任课教师、课堂和教学环节开展全覆盖自查,教务部联合院教学督导组在院系自查基础上进行重点抽查,采取随堂听课、查阅材料等方式,重点关注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到课率偏低的课堂及新入职教师、新开课教师。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制定自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检查内容

(一)专项检查

1.教学大纲检查

开展课程教学大纲检查,检查范围为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第一至第四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包括理论课程和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课程。重点核查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支撑关系、教学章节对课程目标支撑关系、课程思政设计、课程考核方式、大纲编制规范性等情况。各开课单位全面自查,教务部择期开展专项检查。

2.教材选用情况

坚持“谁开课 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教材选用排查。重点核查教师选用教材及学生自行购买教材的使用情况。各开课单位全面自查,教务部组织抽查。

3.教研室建设与活动开展情况

检查教研室工作计划制定及制度落实情况;集体备课、听评课、教学研讨等教研活动开展次数、记录与成效;教研活动是否聚焦教风学风实际问题并形成改进措施。

4.期末试卷管理与质量情况

检查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试卷(含考查课)管理及质量,重点核查A、B卷重复率、批阅规范性、平时成绩给分依据、试卷难易度、过程性评价规范性与合理性、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及持续改进措施,核实是否按教学大纲开展考核。教务部在单位自查基础上组织抽查。

5.实践教学与产教融合项目进展情况

检查实验、实训、实习(见习、研习)等实践教学完成进度、教学效果及材料归档情况;核查实践教学资源(课件、实验实训指导书等)的更新情况及实验报告(实验作品)批阅情况;开展产教融合项目中期检查。

6.教学秩序与学风建设情况

检查任课教师有无擅自调(停)课、迟到、早退及教学事故等情况,填写教师调(停)课情况统计表,核实并督促教师及时补课,规范课堂教学秩序;加强学生考勤和课堂纪律检查,了解学习状态,及时通报学风状况。

(二)常规检查

1.听课帮扶与教学督导

各教学单位依据《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听课管理办法》《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研室设置与管理办法》,对本单位上学期教学管理人员及同行听课情况进行自查,同时,本学期持续组织院领导、教务部、教学督导组、各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教研室负责人及辅导员深入课堂听课,重点对新入职外聘教师、学生评教排名靠后教师及学生反映问题较多的课程进行跟踪帮扶。

2.师生座谈会

各教学单位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听取教学反馈意见,了解教师授课及学生学习情况;也可召开教师座谈会,加强交流互动,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问题。各单位务必做好会议记录。

3.学生评教工作

教务部将通过“智慧教务”微信小程序开展期中教学测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教学督导与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例会

教务部组织召开教学督导组和学生教学信息员例会,听取教学及管理工作意见建议,规范教学运行,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三、工作要求及材料报送时间

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统筹安排好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推广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的良好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教学单位于11月13日前报送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报告纸质及电子文档至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相关材料每学期末回收并留系存档。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