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需要,现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次安排
根据校历安排,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总周次为19周,其中第1-17周为教学周,第18-19周为期末考试周。
二、学期开学安排
根据新学期开学安排,2026年3月4日-3月5日学生报到注册,3月6日(周五)正式上课。要求第一教学周的3月6日(周五)上午1-2节各专业务必排课。
三、工作时间安排
(一)教学任务安排(2026年1月9日前)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以下简称“下学期”)教学执行计划。落实相关课程(含选修课程)的开课教师以及选修、必修学生人数等,做好师资信息维护工作,完成教学任务安排、任课教师指定、教材选定、学时分配等工作。对下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有调整(与人才培养方案不一致)的,需填写“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经系主任批准签章后提交教务部审核。
(二)排课工作(2026年1月16日前)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课程教学安排管理办法》,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统筹安排课程开课的时间和地点,完成系统录入。要求各开课单位严谨、认真、细致地通过教务系统落实课程教学计划学时安排,若同一门课程、同一个教学班由多位教师授课须分别设置其担任的课时及授课周次。
(三)课表调整(2026年1月20日前)
在不违背排课原则的前提下,任课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稍作调整。
(四)课表定稿及发布(2026年1月23日前)
经任课教师确认后印制课表。全院课表定稿后,须严格执行,未经审批,不得更改上课时间、地点或更换任课教师等。
四、工作具体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应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课程教学安排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安排课程,实际授课须与课表安排一致,不得出现与课表安排不符的授课。教学班级大小与教室容量相匹配,避免“小课堂、大教室”的安排。确有不合适的,应在核对课表时及时向教务部提出调整申请。
(二)各教学单位在安排专业课时,应先与公共必修课程的开课单位协调上课时间,防止排课时间冲突。
(三)教务部负责各教学单位所需教室协调安排工作。在教务部对教室进行相对划分后,由各教学单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自行安排各门课程的上课时间和地点。
(四)根据学科特点、专业教学要求及课程教学规律合理安排课程学时,避免短期内密集排课的现象。上午第1-2节要求尽量排课,周一上午第1-2节要求各专业必须排课、周五上午第1-2节各专业应排尽排。
(五)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实验教学大纲要求,落实好实验课程的编排工作,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六)各教学单位在安排教学任务时,实际开课课程名称、课程代码、任课教师须与课表安排一致,不得出现与课表安排不符的内容。
(七)每周二晚上为2023、2024级本科(不含国际教育学院)和2025级专升本学生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该时段请勿安排这些学生参加其他教学活动。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