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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院级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新工科、新文科建设,现组织开展院级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3年立项的院级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一般项目(详见附件1)。不符合结题条件的,可申请延期结题一次,延期时间为1年。

    二、结题条件

    (一)完成项目申报书和任务推进表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成果。

    (二)能够反映和解决当前新工科、新文科建设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在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上有所突破。

    (三)课题研究应重视改革创新的实践效果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理论结合实际,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四)成果应有创新、有特色,对提升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

    三、结题程序

    (一)项目组结合项目申报书和任务推进表内容系统梳理项目研究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认真填报《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结题申请表》(详见附件2)。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需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详见附件3)。

    (二)项目所在单位审核项目结题申请材料,给出自评意见(合格、不合格),填报《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结题和延期结题汇总表》(详见附件4)

    (三)教务部对各项目结题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提交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确定验收结论(合格、不合格)。

    四、材料报送

    项目所在单位请于2025年11月20日前将院级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一般项目结题申请表、延期结题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报送教务部,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22868692。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结题项目名单

      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结题申请表

      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结题和延期结题汇总表

      协院教〔2025〕36号.rar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25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