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协院教〔202517


各教学单位:

课程教学大纲是保证教学质量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为推进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全面落实OBE人才培养理念,进一步明确教学要求,规范教学标准,完善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决定启动课程大纲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所有课程,包括理论课程和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课程。

二、修订原则

(一)贯彻0BE教育理念学大纲的修订要深入贯彻“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紧扣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以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按照课程与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根据反向设计原则,明确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确定课程目标的实施环节和考核评价方式等。

(二)深化课程思政教学大纲的修订要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要求,提炼课程中蕴含的思政教育、文化基因、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进一步明确课程思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内容重点,科学设计课程思政教学体系,并结合专业特点分类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将课程思政有机融入教学建设全过程,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三)提升“两性一度”教学大纲修订要持续对标具有“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金课”要求。提升“高阶性”,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突出“创新性”,教学内容应体现前沿性与时代性,及时将学术新动态、研究新成果和实践新经验融入课堂教学。增加“挑战度”,课程设计增强综合性、研究性、创新性内容,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三、修订要求

(一)明确对应毕业要求。根据202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体系-毕业要求”对应矩阵,明确本课程所对应培养方案的毕业要求和具体指标点。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对应合理,一个课程目标不宜同时覆盖过多个不同类型毕业要求的指标点,一个毕业要求指标点不宜牵涉过多课程目标。

(二)明确课程培养目标。教学大纲的修订应准确贯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和培养目标。课程培养目标坚持“立德树人”,根据课程教学内容,有机融入党的二十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自信”、习近平总书记在地方重大实践与视察地方和学校重要论述等教育的内容。根据培养目标制定并细化课程学习目标,明确课程对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培养的要求,准确表达学生通过课程学习所获得的能力而非教学要求。

(三)优化课程教学内容。依据课程目标设计课程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和教学重难点。主动将教研、科研成果、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教学,避免知识点过于陈旧和老化;注意课程间内容的衔接,避免先修课程、并进课程、后续课程内容的脱节与重复,保持教学内容整体优化。

(四)改革课程教学方法。教学大纲的修订应注重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充分体现优化课内、强化课外,适应应用型课程教学与创新实践类课程教学的新要求,充分发挥教学大纲对学生学习的指导和引导作用,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精神,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同时强化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实施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课程考核方式按照培养方案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动。

    (五)简明规范编制。课程教学大纲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设置填写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时、学分等基本信息。对于教学要求、教学内容、教学课时和考核方式等课程信息不同但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其教学大纲应分别修订和编写。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力求文字清楚严谨,体例规范,意义明确扼要,术语及定义准确,避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计量单位、标点符号要符合国家标准。教育部有统一教学大纲的课程,按照统一大纲执行;其它课程在制定教学大纲时应注意参考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有关指导意见,体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相关专业认证标准的要求。

四、工作安排

    (一)所有课程教学大纲原则上由开课单位负责修订。各单位应确定编写、修订各门课程教学大纲的负责人,负责人组织相关教师充分调研,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模板(附件1)进行教学大纲的编写。

(二)教学大纲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第一级审核由课程负责人负责;第二级审核由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负责;第三级审核由各单位组织终审,需要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共同参与。鼓励吸收校外具有高级职称的行业企业一线专家参与修订和审核。

(三)为确保课程教学连续性和稳定性,课程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如因专业发展等原因需对课程教学大纲内容进行调整的,应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系主任审定并报教务部备案后方可实施。学院将不定期组织抽查课程教学大纲执行情况。

  (四)课程教学大纲WORD录入排版,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上下边距2.5cm,左右边距3㎝,段前0行,段后0行,单倍行间距,页码居中插入页面底端。

(五)各教学单位应于2025年11月15日前将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第一至第三学期的课程教学大纲及制订审核表纸质(一式一份)和电子文档提交至教务部其余学期的课程教学大纲于开课学期的期中提交。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22868625。

附件:

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制订审核表

附件.zip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2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