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教学运行情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现将本学期学生期中评教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教对象
本学期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全体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
二、评教课程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修读的所有课程。
三、参评人员
有课程学习任务的全体在校学生
四、评教时间
2025 年4月22日—2025年4月29日
五、评教方式
学生通过“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微信公众号-协和服务-智慧教务-课堂评测-我要评价-提交评价,需对本学期所学的每一门课程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课程满意度评价。
六、工作要求
1.请各院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与评教活动,认真、如实填写评教问卷,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管理中的应有作用,切实提高评教的有效性。
2.学生评教采用匿名评价的方式进行,学生个人信息会被严格保护,学生个人信息不会出现在反馈结果中。
3.根据学院要求,不按规定时间完成评教或评教不完整的学生,将无法第一时间进行网上选课、查询期末成绩等操作。
4.评教过程中若发现课程信息有误,暂不要进行评价,请将详细错误信息和个人信息(学号、姓名、班级、联系电话等)汇总至本专业学生教学信息员集中进行反映,也可拨0591-22868623进行电话咨询。
教务部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