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升教学质量,促进良好教风、学风建设,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决定于第9-10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期中教学检查,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推动教学改革与创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实现学院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检查时间
2025年4月14日-4月27日,共2周。
三、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院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创新检查方式,突出检查重点,强化教学特色,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检查内容
(一)专项检查
1.教材使用情况
坚持按“谁开课,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教材使用情况排查。重点检查教师使用教材情况、自行购买教材学生教材持有和使用情况。各开课单位开展全面自查,教务部组织抽查。
2.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活动开展情况
检查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教学团队)的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青年教师帮扶培养、集体备课、教学改革、教学建设项目、教学成果凝练等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
教务部将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教研活动计划,组织教学督导组参加教研活动,对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3.期末试卷管理与质量情况
组织检查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试卷(含考查课)管理、试卷质量情况,重点检查试卷A、B卷重复率、试卷批阅规范、平时成绩的给分依据及试卷难易度,过程性评价成绩的规范性和合理性、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持续改进措施。
教务部将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抽查。
4.教学管理人员与同行听课情况
各教学单位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听课评价制度(修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研室设置与管理办法》要求,对本单位教学管理人员和同行听课情况进行自查并填写听课情况汇总表(附件1),教务部将组织抽查听课记录本、教研室工作手册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同行用表)》。
各教学单位需全面掌握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对课堂管理能力相对薄弱的教师给予关心和扶持,持续做好结队帮扶工作。
5.实践教学情况
重点检查实验、实训、实习(见习、研习)等实践教学的完成进度、教学效果及相关材料归档情况等。
检查实践教学资源(课件、实验实训指导书等)的更新情况、实验报告(实验作品)的批阅情况等。
6.教学秩序与学风建设情况
各教学单位检查任课教师有无擅自调(停)课、迟到、早退和教学事故等情况;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本单位教师调(停)课情况,核实并督促教师及时补课,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秩序。
加强对学生考勤情况和课堂纪律检查,及时通报学风状况,结合期中开展的课堂教学检查,填写学生出勤情况抽查表。
(二)常规检查
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
院领导、教务部、教学督导组、各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教研室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深入课堂听课(具体安排见附件2),尤其对本学期新入职的外聘教师、学生评教排名靠后的老师及学生反映问题较多的课程和教师进行听课,采取跟踪帮扶措施,并做好听课记录(除教学督导组外统一使用《听课记录本》)。
2.师生座谈会
各教学单位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具体安排见附件3),听取教学反馈意见,了解教师授课情况,掌握学生学习效果;也可召开教师座谈会,加强教师间交流互动,听取教师的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务必做好座谈会的记录。
3.学生评教工作
教务部将开放“智慧教务”微信小程序对任课教师教学情况进行期中测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4.学院教学督导组和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例会
教务部组织召开学院教学督导组和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例会,认真听取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规范教学运行,进一步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五、工作要求及材料报送时间
1.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统筹安排好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推广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的良好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18日前报送《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听课情况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5月5日前报送《期中教学检查问题反馈表》(附件4)以及《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报告》(附件5)纸质及电子文档至教务部,系内相关人员听课记录本于每学期末回收并留系存档。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8623,邮箱:118122139@qq.com。
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听课情况汇总表
2.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听课安排表
3.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座谈会安排表
4.期中教学检查问题反馈表
5.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