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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各院系

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全面了解和掌握课堂教学效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质量学生评教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对象 

本学期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全体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

二、教课程

2024-2025学年第学期修读的所有课程。

三、参评人员

    有课程学习任务的全体在校学生

四、评教时间

    2025 13—202518

五、评教方式 

  学生通过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微信公众号-协和服务-智慧教务-课堂评测-我要评价-提交评价,需对本学期所学的每一门课程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课程满意度评价。

六、工作要求

    1. 根据学院要求,不按规定时间完成评教或评教不完整的学生,将无法第一时间进行网上选课、查询期末成绩等操作。

    2.学生评价是教师课堂教学整体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在评教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教师进行评价,网上评教均采用匿名的方式。

    3.院系需做好通知、宣传工作,及时关注学生评教进展,确保每位学生均按时完成对授课教师的每门课程进行评价,时间截止后,教务将对各院系学生参与情况进行统计。

    4.请同学们尽快登录微信小程序进行评教,若发现课程信息有误,暂不要进行评价,将详细错误信息和个人信息(学号、姓名、班级、联系电话等)汇总至本专业学生教学信息员集中进行反映,也可拨0591-22868622进行电话咨询。

 

 

                                      教务部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