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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需要,现将2024-2025学年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次安排

根据校历安排,2024-2025学年第学期总周次为19周,其中第1-16周为教学周,17周为补课周,18-19周为期末考试周。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20241220日前完成教学任务安排。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2024-2025学年第学期(以下简称学期”)教学执行计划。落实相关课程(含选修课程)的开课教师以及选修、必修学生人数等,做好师资信息维护工作,完成教学任务安排、任课教师指定、教材选定、学时分配等工作。对下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有调整(与人才培养方案不一致)的,需填写“调整修改教学计划申请表”,经系主任批准签章后提交教务部审核。

(二)20241231日前完成系统排课工作。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统筹安排各门课程开课的时间和地点,完成系统人机交互排课。

(三)202517日前完成课表核对和印制。经任课教师确认后印制课表,并从系统打印各年级各专业教学计划,经系主任批准签章后提交教务部。全院课表定稿后,须严格执行,未经审批,不得更改上课时间、地点或更换任课教师等。

三、工作具体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应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课程教学安排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安排课程,任务下达应完整,应尽量使教学班级大小与教室容量相匹配,避免“小课堂、大教室”的安排。确有不合适的,应在核对课表时及时向教务部提出调整申请。

(二)各教学单位在安排专业课时,应先与公共必修课程的开课单位协调上课时间,以防止排课时间冲突。

(三)教务部负责各教学单位所需教室协调安排工作。在教务部对教室进行相对划分后,由各教学单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自行安排各门课程的上课时间和地点。

(四)根据学科特点、专业教学要求及课程教学规律合理安排课程学时,避免短期内密集排课的现象。上午第1-2节要求尽量排课,周一上午第1-2节要求各专业必须排课、周五上午第1-2节各专业应排尽排。

(五)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实验教学大纲要求,落实好实验课程的编排工作,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六)各教学单位在安排教学任务时,实际开课课程名称、课程代码、任课教师须与课表安排一致,不得出现与课表安排不符的内容。

(七)每周二晚上为20222023级本科(不含国际教育学院)和2024级专升本学生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该时段请勿安排这些学生参加其他教学活动。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24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