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高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4〕13号),决定开展2024年院级本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选题以培育教学成果奖为导向,主要包括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推进区域创新人才培养改革、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内容。本年度院级项目重点支持跨学科、专业交叉课程建设的研究与实践探索。
二、申报限额
原则上各系不超过3项,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不超过2项,其他单位不超过1项。学院将参照省级常规项目建设要求,根据项目申报及评审情况,确定立项名单,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1项申报省级教研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我院在编在岗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项目组成员应在2人以上12人以下。每位成员当年度主持项目不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3项。尚未结题常规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主持新的常规项目。
(二)支持45周岁及以下青年教师作为一般项目主持人或重大项目核心成员(排名前5位)进行申报。推荐申报省级项目的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鼓励跨校、跨学科联合申报省级教研项目,优先支持高校学科联盟联合申报省级重大教研项目。联合申报项目由学院进行申报的,记入学院申报省级项目名额。
(四)立项项目应有清晰的改革指向、具体的创新措施、明确的预期成果。已立项的各类课题不重复申报。
四、立项管理
(一)研究周期及经费支持。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年,项目研究经费将根据立项情况统筹安排,具体金额在立项通知中公布。
(二)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参照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的《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闽教高〔2022〕20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项目成果。项目成果应对提升我院人才培养质量有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成果形式详见《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闽教高〔2022〕20号),不接受仅有论文或专著的成果形式。跨学科、专业交叉课程研究项目成果应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案等相关佐证材料。
(四)其他。学院将对取得重大进展、明显成效的教研项目在后续建设经费、教学成果奖评选推荐中予以优先支持。
五、材料提交
各单位请于2024年10月8日前将《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教务部,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22868692。
附件:1.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2.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