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学视频拍摄与制作的通知

教学单位:

学院已通过招标确定教学视频拍摄和制作服务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视频拍摄和制作服务合同适用范围

学院各类教学竞赛、申报教学相关项目需要提交视频材料均须到定点企业拍摄与制作。

二、拍摄制作模式

(一)专业影棚录制,后期制作虚拟抠像模式

(二)现场课堂实录,采用双机位录制。

三、拍摄服务期

2024年1月26日至2027年1月25日。

四、下单人员

教学单位指定一人与定点企业联系下单

 五、教学视频拍摄和制作流程

(一)拍摄前,请至少提前1周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学视频拍摄和制作申请表》(附件1)至教务部,预约拍摄时间、地点及拍摄制作模式。

(二)拍摄完成一周内,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学视频拍摄和制作服务项目初验收申请表》(附件2)和《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学视频拍摄和制作服务项目初验收单》(附件3)及定稿后的视频资料至教务部。

 六、结算须知

(一)按年初验收,当年11月教务部统一进行初验收

(二)按年结算,当年12月份结算本年度采购费用

(三)报销

1.已拨付建设经费的项目由负责人负责报销工作

2.未拨付建设经费的项目由采购需求单位或相关课程负责人负责报销工作

3.报销应向财务部提供下列单据:

①经费报销单

②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学视频拍摄和制作申请表

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学视频拍摄和制作服务项目初验收单

④发票

六、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1.教务部联系人 林娟琳,22868623。

2.定点服务单位项目联系人 范紫萱,13763849453。

 

附件: 

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学视频拍摄和制作申请表

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学视频拍摄和制作服务项目初验收申请表

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学视频拍摄和制作服务项目初验收单

附件.docx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