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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学生评教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全面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满意度,及时掌握学生的教学反馈信息,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根据本学期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学启动2023-2024 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学生评教工作。现将学生评教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教对象

本学期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全体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

  二、参评人员

  有课程学习任务的全体在校学生

  三、评教时间

  2024 116—2024 123

  四、评教内容

  学生从课程思政、教学内容、教学态度、教学方法、课程考核和教学效果和课程满意度7个方面做出客观、真实评价。

  五、评教方式

  1.学生通过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微信公众号-协和服务-智慧教务-课堂评测,评价后点提交。

  2.学生评教时一定要依次选择本学期的所有课程,完成评价;评价提交后不能进行修改

  六、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与评教活动,认真、如实填写评教问卷,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管理中的应有作用,切实提高评教的有效性。

  2.学生评教为匿名评价,学生个人信息会被严格保护,学生个人信息不会出现在反馈结果中。

  3.所有学生必须单独完成评教工作,不得代评,凡弄虚作假者,一经举报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4.参评学生不可利用评教发表任何与教学无关的言论,不可发表带有污辱性及包含人身攻击的言辞,一旦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

  5.根据学院要求,不按规定时间完成评教的学生,将无法进行网上选课、查询成绩等操作。

  6.学生网上评教遇到问题时,请拨0591-22868622进行电话咨询,也可将问题汇总至专业学生教学信息员集中进行反映。

 

 

 

                                      教务部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