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师协教〔2023〕56号
各单位:
为表彰教职工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严谨笃学、教学改革等方面所取得的突出成果,同时为培育和推荐2024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充分准备,经研究,决定开展学院第六届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申报成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反映学院在推进新时代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过程中取得的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可推广性的新成果,主要包括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推进区域创新人才培养改革、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方面。具体包括:
(一)在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中,取得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教学创新、评价体系改革等方面的成果。
(二)在一流本科建设中,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以及构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中,取得的强化教学管理、健全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的创新和突破性成果。
(三)在推进一流专业建设中,结合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取得的学科、专业综合改革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创新成果。
(四)在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重大战略、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中,推动科产教融合,深化创新创业创造教学改革,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增强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中取得创新和突破的成果。
(五)在推进课程思政、一流课程建设和课堂革命中,取得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技术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六)在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体系建设、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方面,取得的典型经验做法。
(七)在探索闽台、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完善闽台、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创新的成果。
(八)在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中,取得的思政课课程内容创优、教法创优、机制创优等方面重大成果。
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教学改革成果的质量标准、实施方案、成果报告等。以教材为主体内容进行申报的成果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成果原则上应是近年来国家、省或学院立项的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的直接成果。已获得过往届院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二)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三)成果完成人应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师德风范。原则上,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过8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参加单位或个人联合申请,申报名额占用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的推荐名额。
(四)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一个主要完成人限报一项成果。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五)思政课类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为专职思政课教师,实际从事思政课教学、研究工作并主要负责组织成果的实施。
三、推荐名额
原则上要求各系至少申报2项,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至少申报1项,其他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申报。学院将根据各单位申报的教学成果总数,按一定比例评选出院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干项。
四、评审程序
(一)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进行申报,并在本单位内对申报项目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部。
(二)教务部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审议结果将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院务会议审定。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成果,教务部将进行调查、核实,如查实确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成果的申报资格并报学院研究处理。
(三)在院级评审的基础上,将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院级教学成果申报下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
五、评审原则
教学成果奖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兼顾不同类型、不同领域成果的基础上,着重考察成果的适用性、创新性、导向性和示范性。在同等水平情况下,优先奖励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
六、奖励办法
获奖成果参照学院教学业绩奖励有关规定给予认定。
七、申报材料
(一)《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六届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1,一式1份)。
(二)《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六届教学成果奖承诺书》(详见附件2,一式1份)。
(三)《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六届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详见附件3,含附件目录、成果报告、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合并成一个文档),纸质装订成册,不超过40页码,一式2份,同时提供WORD和PDF两种格式电子文档。
(四)支撑材料(含封面、目录并标注单位、姓名及项目名称,除视频外其余合并成一个文档,如无可不提供。纸质材料不超过60页码,一式2份):
1.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重要支撑或旁证材料;
2.成果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3.其它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八、其他
(一)各单位请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承诺书、申报书和支撑材料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报送教务部(行政楼419办公室),联系人:林老师。
(二)各推荐单位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要完成人的资格审查,确保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舞弊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教学成果奖评审是学院总结、提升、推广教学经验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认真总结教学经验,充分挖掘育人成效和办学特色,推动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六届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六届教学成果奖承诺书
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第六届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