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年5月)的通知》(附件1)和《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附件2),教育部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各教学单位积极发动,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附件3)规定,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形成了2023年5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共有582家企业通过评审(企业名单见附件3)。
二、申报方式
即日起,申报人可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按照要求进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或咨询企业项目联系人。
三、申报注意事项
1.教师需在平台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类
别参照《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附件2)。
2.每位申报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每批次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不予立项。
3.本年度教育部分分批次通过平台面向高校发布项目指南,请各申报人密切关注平台后续通知。
四、时间安排
8月31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0月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0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五、联系方式
个人平台申报完成后需要通知学校管理员审核。教务部徐老师:22868623。
附件:1.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年5月)的通知
2.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
3.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
4. 高校申报书模板(高校使用)
5. 合作协议模板(2023年6月)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