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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批省级本科高校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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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本科高校虚拟教研室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23〕3号)精神现就我院首批省级本科高校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建设一批类型多样、动态开放的虚拟教研室,建强基层教学组织,推进教学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引导教师回归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为福建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推荐限额

省教育厅下达我院的首批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指标为1个,学院择优推荐申报首批省级虚拟教研室

三、建设类型

(一)建设范围分类。在虚拟教研室建设范围方面,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

(二)建设内容分类。在建设内容方面,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其中,课程(群)教学类虚拟教研室,需依托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群,形成水平一流、特色鲜明的虚拟教研室。专业建设类虚拟教研室,需依托学科优势明显的国家级一流专业,围绕“双一流”建设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进行建设。教学研究改革类虚拟教研室,需依托具有教育学一级学科和相关本科专业的高校进行建设,为振兴发展师范教育学科专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建设应具备的条件

(一)负责人要求。全国性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校内、区域性教研室负责人应由省级(含)以上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二)成员要求。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 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区域性虚拟教研室校外成员不少于 30%;全国性虚拟教研室省外成员不少于 30%,必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

(三)建设基础要求。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2023年6月21日前通过发送邮件完成材料申报,报送材料包括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书、首批省级虚拟教研室申报推荐汇总表,逾期不予受理。

邮件主题:XXX(系/学院)省级虚拟教研室申报材料,邮箱地址:359133398@qq.com,联系电话0591-22868622。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本科高校

虚拟教研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2.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书

3.首批省级虚拟教研室申报推荐汇总表  附件.zip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