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协院教〔20239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要点

(一)坚持立德树人

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专业培养目标、能力要求和课程设置等各个方面,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提升育人水平

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知识创新、科技进步、产业升级需要,以“四个面向”为导向,以“五大应用型学科专业群”“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复合型人才培养实验班”“产业学院”“创新创业特色班”等为载体,深入推进新工科、新文科建设,积极推动文科专业之间、文科与理工科专业之间的深度交叉融合,探索构建基于多学科交叉融合的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培养模式,提升学生跨领域知识融通能力,培养符合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完善课程体系

系统梳理上一版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围绕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核心要素,对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完善各模块课程设置,鼓励各专业继续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企业之间的合作,共同开发设置校地、校企合作课程,强化课程实践性和应用性,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求各专业实践教学学分应占总学分的25%以上,其中文科类专业的实践教学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1/4,经管类专业的实践教学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1/3,信息技术类、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实践教学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1/2

二、工作要求

(一)人才培养方案是学院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系要高度重视,深入调研,广泛借鉴并听取同行专家、企业行业部门代表、学生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融入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成果、最新要求,不断提升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

(二)原则上,各专业毕业要求学分为160-165学分,选修(含公共选修、专业选修、实践选修等)课程学分占全部课程总学分的比例应达到40%。除自学课程、军训、实验实践实训、产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等少数另有规定的课程外,原则上按每门课程2学分和4学分设置,理论课和课内实验1学分一般安排16学时,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1学分安排24-32学时。

(三)各系请于829日前将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格式参照附件1)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到教务部综合事务管理中心,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22868692,邮箱地址:3062800@qq.com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模板.doc

       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3版公共课程设置查询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2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