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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学观摩研讨周”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加强教学交流,改进课堂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质量,期中教学期间,学院将组织开展课堂教学观摩研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4月17日—4月28日

二、活动安排

本次教学观摩分思政课程、课程思政、理论课程(非思政)、实验实训课程、技能课程、教学创新课程六类。每类课程邀请1-2名教学业务娴熟,教学效果良好,教学经验丰富的不同学科背景的教师进行教学展示。

三、活动流程

(一)第一阶段:课堂演示

授课教师根据课程内容进行45分钟的课堂教学演示,从教学设计、教学语言、板书设计、课件制作、教学手段、课堂组织等多项教学基本功方面有选择性地进行重点示范。

(二)第二阶段:课堂评议

教务部将组织课后研讨(可采用现场或视频会议等方式),鼓励教师自由交流,促进教师积极探索教学问题,分享教学经验及感悟。

四、参加人员

高校教龄不足6年的教师和讲师以下职称的青年教师(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必须参加教学观摩,参与观摩的次数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同时欢迎其他有意愿的教师参加观摩活动。

五、活动报名

参加观摩的教师可结合自身专业及个人时间安排,选择现场观摩场次,并4月17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基本信息进行报名

六、其他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重视本次活动,认真组织好相关教师参加观摩研讨,教师观摩完毕后,填写《听课记录表》,发送至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控中心邮箱:359133398@qq.com。

(二)所有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入场后请保持安静,关闭通讯工具或调至静音状态,自觉遵守课堂纪律。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观摩研讨周”活动安排表

      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学观摩研讨周”听课记录表

      3.参加教学观摩的教师名单

      附件.zip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