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研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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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建设和改革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本学期教研活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各教研室以解决实际教学过程中的问题为导向,聚焦人才培养和课堂教学,明确教研目标与任务,活动内容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参考主题如下:

(一)新工科、新文科专业建设探索与实践

(二)课程、教材建设研讨

(三)毕业论文(设计)范式研讨

(四)课程思政融入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

(五)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项目建设

(六)虚拟教研室的探索与实践

(七)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建设

(八)实践教学保障体系建设

二、活动要求

(一)每学期各教研室应至少开展2次教研活动。活动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三下午,每次教研活动一般不少于1小时。鼓励跨学科、跨院系开展联合教研合作,积极探索虚拟教研室等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形式。

(二)教研活动要有明确的目标,将教研活动与工作布置、工作总结等事务性会议区分开来。结合本学期教学工作重点,确定教研主题,制定活动计划,创新活动形式,确保教研活动质量。

(三)教务部汇总各教研室活动安排,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各教研室应根据活动计划按时开展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教研活动时间、地点的,应提前一周告知教务部。

(四)教务部拟于4月10日-4月21日开展“课程教学观摩周”活动,届时将安排优秀教师作教学示范,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现场观摩听课,做好观摩活动研讨总结工作,并于4月26日前将《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课程教学观摩周评课记录表》(附件1)报教务部备案。

三、活动管理

(一)各教研室结合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做好活动组织工作,留存每次活动的相关文字、照片、影像等资料,总结教研成果。

(二)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对教研室活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做好宣传和总结工作,确保教研活动如期开展,取得实效。

(三)教务部和教学督导组将对教研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组织检查《教研室工作手册》等相关教研活动资料。

四、其他

各教研室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研活动计划表》(附件2),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核后于3月6日前报送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行政楼414),电子版发送至:359133398@qq.com,联系电话:22868622。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课程教学观摩周评课记录表

      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研活动计划表

附件.zip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