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协院教〔202231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闽师协教〔2021〕107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除专升本、音乐表演、休闲体育专业的学生外其他20212022级普通本科学生。其中,动画、产品设计、环境设计专业为艺术类(美术)批次的学生仅限同类别3个专业间转专业;国际教育学院的学生限在国际项目2个专业间转专业

二、 工作安排

(一)20221130日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根据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递交所在系,逾期不予受理转专业申请。

(二)12月2日前,各系根据转专业相关条件完成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审查,并汇总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情况,填写《2022-2023学年学生申请转专业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教务部。

(三)12月7日前,教务部对转专业申请情况进行汇总,并在教务部网站公布申请学生名单,同时将具体名单抄送转入专业所在系。

    (四)12月12日后,转入专业所在系开展材料审核、转入考核,拟接收名单公示等相关工作,并于本学期结束前一周将转入结果报送教务部审批。各系转专业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

三、其他事项

    (一)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留意各系相关专业转入考核安排。逾期未参加笔试、面试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申请。

    (二)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学生应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缺考等。

    (三)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执行转入专业年级人才培养方案。学生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如果与转入专业学分相同且学习难度一致或学分高于且学习难度高于转入专业课程,可在转专业后申请课程替代和学分置换,不必重修。对转入专业已经开完的课程,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应申请补修。

    (四)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学号不变,同时严格遵守转入系的相关要求。

    (五)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当年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

    (六)联系及举报电话:

教务部学籍注册中心:0591-22868623 吴老师

党务工作部监察与审计中心:0591-22868673 黄老师

 

附件: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2-2023学年转专业工作方案.xls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2-2023学年转专业申请名单汇总表.xls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2211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