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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决定于第9~10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10月24日-11月4日。

二、检查方式

采取各单位自查为主、学院抽查为辅方式进行,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创新检查方式,突出检查重点,制定具体检查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填写《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三、检查内容

(一)专项检查

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各教学单位依据人才培养方案检查2019级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核查课程是否开足开齐,教务部将根据各单位提交的人才培养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

     2.教学大纲执行情况

 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大纲,对任课教师课堂讲授、教案、教学PPT、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等进行自查,教务部将对照教学大纲对课程考核方式、成绩评定方法进行专项检查。

    3.实验教学情况

组织检查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实验教学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实训大纲和实验实训教材(实验实训指导书)的规范性、实验教学资源(课件)的更新情况、实验报告(实验作品)的批阅情况。在各教研室自查基础上,教务部将组织抽查。

4.教材选用情况

各教学单位自查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的教材选用情况,重点检查教材选用的规范性以及审核过程的完整性,特别是境外原版教材及翻译教材的选用和引进,杜绝含有违反国家政策等内容的教材进课堂,未经报批及审核的教材不得擅自使用。教务部将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抽查。

5.期末试卷情况

组织检查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试卷(含考查课)管理、试卷质量情况,重点检查A、B卷重复率、试卷批阅规范、平时成绩的给分依据、试卷难易度及试卷分析等。在各教研室自查基础上,教务部组织抽查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档案。

6.教研室活动执行情况

各教学单位检查各教研室日常教学、教研活动开展的情况,包括教研室工作手册填写情况、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情况等。教务部将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教研活动计划,组织教学督导组参加教研活动,对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并检查2021-2022学年《教研室工作手册》及相关教研活动资料。

(二)常规检查

1.教风学风情况

院领导、教务部、教学督导组、各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教研室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深入课堂听课(具体安排见附件1),尤其对本学期新入职的教师、学生评教排名靠后的老师及学生反映问题较多的课程和教师进行听课,采取跟踪帮扶措施;检查学生出勤、教学活动参与、上课纪律等情况检查学生考勤情况、教学活动参与和课堂纪律检查等情况,及时通报学风状况,并做好听课记录(除教学督导组外统一使用《听课记录本》)。

2.教学秩序情况

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学秩序检查,检查任课教师有无擅自调(停)课、迟到、早退等情况;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本单位教师调(停)课情况,核实并督促教师及时补课。

3.召开师生座谈会

各教学单位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具体安排见附件2),听取教学反馈意见,了解教师授课情况,掌握学生学习效果;也可召开教师座谈会,加强教师间交流互动,听取教师的意见建议,做好会议记录,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组织课程期中测试

学院统一组织2021级《大学英语》《综合英语C》《综合商务英语C》等部分公共课、专业课程期中考试,其它课程由任课教师随堂安排适当形式进行测试。

5.开展学生评教工作

学院从10月31日上午9:00至11月3日上午9:00开放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教学质量评价功能,请各教学单位及时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情况进行网上满意度测评。

四、检查要求

1.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希望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好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推广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的良好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各教学单位请于11月14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问题反馈表》(附件3)以及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报告(附件4)纸质及电子文档报送教务部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系内相关人员听课记录本于每学期末回收并留系存档。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听课安排表

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座谈会安排表

3.期中教学检查问题反馈表 

4.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附件.zip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