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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项目名单的通知

协院教〔2022〕1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协院教〔2022〕5号)要求,经教师申报、各系推荐、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院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各单位申报的30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全部进行培育。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周期

2022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即2022年7月至 2023年6月。

二、资助经费

对列入培育计划的项目,给予每项10000元的经费资助,本通知下发后,由资产与财务部根据各课程团队的经费预算表,先下达50%经费,待建设期满,邀请相关学科的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经费,验收不通过则不再拨付经费

三、项目管理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研究工作、经费使用、成果形式以及中期检查和验收等全面负责,并于2022年8月30日前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项目任务书》(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务部。

项目开展半年后,教务部或所在单位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各项目需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项目中期报告书》,中期检查事宜另行通知。对未能按计划进行项目建设、无阶段性建设成果、擅自中止项目,或将经费挪作他用的,将中止项目并追回已拨付经费。

四、项目验收

所有立项项目计划在2023年6月结题,结题时需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及《项目研究成果报告》,验收事宜另行通知。教务部将组织专家对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终期审核,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予以结项并授予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荣誉称号,同时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将评选出一批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验收不通过则取消其“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项目”称号。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附件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附件4)的要求及《关于开展2022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中结项成果要求,开展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更新教案、选编育人教学案例、拍摄微课视频、开展集体备课、教学研讨等工作,充分发挥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引领作用。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提高育人成效。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2年度课程思政示范

  课程培育项目名单

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项目任务书

3.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

          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附件.zip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