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神,全面开展劳动教育,提升学生劳动能力与劳动素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充分发挥劳动教育课在学生培养中的作用,教育引导大学生弘扬劳动精神,增强劳动情怀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具体措施
(一)课程设置
“劳动教育”是以促进学生形成劳动价值观(即确立正确的劳动观点、积极的劳动态度等)和养成劳动素养(有一定劳动知识与技能、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等)为目的的教育活动。学院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面向全院所有普通本科专业开设《劳动教育》课程,该课程作为通识必修课,由理论教学和劳动实践组成,课程不少于36学时。该课程设置1学分,其中理论教学0.5学分,劳动实践0.5学分。
1.理论教学
形式:采用线上教学方式(学生自学)。
学时:不少于12学时。
开设时段:一年级至三年级。
教学内容:学习《劳动通论》网络课程。学生需在该门课程前17章节中任选6章节,先完成章节内容视频学习,然后进行章节小测。
2.劳动实践
形式:集体性或分散性的劳动(体力或脑力)教育活动。鼓励以集体性劳动教育活动为主。
学时: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原则上每学期需完成相应的学时数。
开设时段:一年级至四年级。
实践内容:
(1)开展生活劳动教育。各院系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学生开展绿化养护、校园卫生、教室清洁、实验室维护、文明寝室建设等劳动锻炼,培养学生掌握日常生活劳动技能,形成良好行为习惯,推动校园文明建设。
(2)开展专业劳动实践。围绕专业特色,积极打造“专业+劳动实践”“创新创业+劳动实践”。学生通过参与企业帮扶、项目研发、创业实践等方式进行劳动实践,同时与“互联网+”“创青春”等创新创业赛事深度融合,积累职业经验,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3)开展社会劳动实践。将劳动教育融入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依托社会调查、科技扶助、支教扫盲、文化宣传、环境保护、勤工助学等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拓展劳动实践育人空间,为学生参与社会劳动提供广阔的空间和有利的条件。组织学生深入社会劳动第一线,感受劳动的魅力,在实践中印证、加深对生产劳动的认知与理解。
(4)开展公益志愿服务。组织学生自主选择并主动参与植树节、学雷锋纪念日、五一劳动节、志愿者日等主题公益劳动,依托社区、街道、敬老院、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志愿者服务基地,组织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培育学生主动担当社会责任、投身公益志愿服务的意识与能力。
(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和工作量认定
各院系安排专人担任指导教师,负责跟踪学生线上劳动教育课程学习情况,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线下劳动实践活动,完成相关成绩核定和教务系统成绩录入,并做好相关资料存档工作。
劳动教育课程标准班定额为200人。1.当150人≦教师指导学生数≦200人时,教师在承担有关教学任务后,按8课时非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并按相应标准发放报酬;2.教师指导学生超过200人时,采用大班系数折算,大班系数不超过1.5;3.教师指导学生数少于150人时,采用小班系数折算,小班系数最低不少于0.5。
大班系数=1+(指导学生数/标准班定额-1)/2
小班系数=指导学生数/标准班定额
(三)成绩认定
1.《劳动教育》课程总成绩由线上理论学习和线下劳动实践两部分构成,两部分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各占总成绩的50%。其中,线上理论学习成绩构成如下:视频学习分数占理论学习成绩的50%,章节小测分数占理论学习成绩的50%;线下劳动实践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劳动表现综合评定。
2.学生因身体或其它原因不适合参加劳动实践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经所在院系同意后,可以延长线上理论学习时间,自学完成《劳动通论》所有章节后,以线上理论学习成绩作为课程总成绩。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学院分管院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劳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统筹协调全院劳动教育的各项工作。下设劳动教育教研室(挂靠管理学系),负责制定《劳动教育》课程大纲及相关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
(二)学院和各院系要加强劳动教育的经费保障,为劳动教育课程、师资队伍、劳动教育设施、校内劳动教育场所、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等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劳动教育顺利实施。
四、其他
本方案从2021级学生开始实施,由教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