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院教〔2021〕3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456号)和《关于做好福建省高校2020-2021学年寒假放假和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综〔2020〕5号)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上课时间
学院从2021年3月9日开始线上教学。
二、 工作安排
(一)课程教学。承担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各门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应根据线上教学安排及工作要求(详见附件1),提前做好前3周(2021年3月9日-3月26日)进行线上教学的准备。如学生无法按学院确定的时间返校,则继续进行线上教学。各教学单位和教师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做好延长线上教学的预案。学生返校后,教师应做好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工作。
(二)课程补考。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缓考、补考工作统一安排在学生返校后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教材发放。根据教材到位情况,已提前发放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部分课程教材,剩余教材视学生返校安排另行通知。
(四)转专业工作。转专业学生名单将于本学期末公布,各系应根据转入专业课程教学安排及时通知转专业学生进行线上学习。
(五)产业实践。各专业学生产业实践安排在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进行。学生不得前往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进行线下产业实践。在产业实践期间,若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调到中高级,学生应立即终止线下实践,第一时间报告辅导员和指导教师,所在系应及时报告教务部和学院相关管理部门,并按照当地和学院疫情防控预案妥善处理。各系可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产业实践工作调整预案,报教务部同意后实施。
(六)毕业论文(设计)。各系根据《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的通知》(协院教〔2020〕12号)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研制好因疫情防控要求学生暂不返校期间的毕业论文(设计)线上指导、线上答辩等工作预案,督促指导教师做好线上指导。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从2021年1月1日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基于教育部的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和本地区学士学位授予信息,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每年原则上按不低于2%的比例对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论文进行抽检。各单位应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严把质量关,避免出现“问题论文”。
三、 工作要求
(一)科学安排师生返校前后教学活动,组织任课教师利用寒假时间加强在线教学研究,总结以往在线教学经验,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线上教学平台基础数据完善、优质在线资源遴选及教学资源建设等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不因疫情影响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
(二)提前公布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安排并将线上教学要求传达至每一位师生,无法实施线上教学或线上教学效果差的课程,应提前报备,做好返校后授课教学方案和课时调整计划,必要时可申请其他时间补课,保障课程总学时。
(三)及时关注、核实因疫情防控需要未能返校或因隔离原因无法按时返校的任课教师、学生及其课程安排。积极协助因网络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导致在线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加强人文关怀和学业指导,认真做好线上教学、其他教师代课或延期上课的应急预案。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线上教学安排及工作要求
2.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特殊时期在线教学指南(学生版)
附件下载:协院教〔2021〕3号附件.zip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