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确保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全院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的征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
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第五章“教材选用”的有关规定,坚持凡选必审、质量优先、适宜教学、相对稳定的选用原则,做好教材的选用。
二、审核要求
(一)“一般教材”审核
严格按照《办法》第五章第二十条“教材选用程序”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教材选用的审核工作,各单位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把好政治关和学术关。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审核
根据最新的《已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目录》(附件2),所有对应课程均须选用目录内的最新版教材。各单位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核查,并填报《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3)。
(三)“境外原版教材”审核
加强对境外原版教材选用审查力度,严格管理,确保选用教材的意识形态正确性、思想先进性、理论实用性和知识前沿性。各教学单位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境外原版教材审核,并将审查结果填入《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使用境外原版教材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4)。
三、征订安排
(一)任课教师申报课程教材版本,并填报《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材选用申请表》(附件5),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把好学术关和政治关。
(二)教学秘书按照统一格式将审核合格后的教材相关信息填入《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单(学生+教用)》(附件6),并按专业分别打印,装订成册。教材征订单经教学秘书、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加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部。教师用书按“2(库存)+X(系本学期实际所需数量)”扣除库存数量确定最终征订数目,并填写《教用教材征订单》(附件7)。
(三)教务部联系相应的中标教材供应商进行统一征订和采购,对在征订过程中有问题的教材及时反馈,由教研室重新选用教材。
(四)各教学单位应做好教材存档工作,教材样书或教材封面、版权页及目录页复印留档,选用引进教材的,必须提供一套样书存档。
四.其他事项
(一)各教学单位于2021年1月5日前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订单等相关表格(附件3、4、6、7)的纸质版报送教务部,电子版按“XXX系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订单”命名发送至438901717@qq.com。《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材选用申请表》(附件5)的纸质版可提交复印件,原件放入课程档案;开学后一个月内将《学期教材建设一览表》(附件8)报送到教务部。逾期未报送教材订单,或因教材征订信息填写不完全或者不准确,对供书商的征订回告没有及时处理以及错订、漏订、重复征订而造成教材不能按时到位等不良后果,将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二)学院教材征订工作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合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征订、采购教材或私自向学生推销、出售教材、讲义。
教材是课程资源的核心部分,是教学活动的媒介和载体,也是教师开展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材的审核工作,严格执行《办法》规定,遵守有关纪律和程序,认真做好教材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附件: 1.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2.已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目录
3.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使用情况统计表
4.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使用境外原版教材检查情况统计表
5.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材选用申请表
6.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单(学生+教用)
7.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用教材征订单
8.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建设一览表
(附件请至教务部网站下载)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教务部
2020年12月22日附件.zip